索引号: 13563089/2020-023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11-1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简介
2020-11-1310时41分 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成立,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锁定事业编制6名,全额事业编制30名。内设4个股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规划财务和待遇股。组织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拟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 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和督导落实省、市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做好组织监督工作。

基金监管股。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医疗保障救助扶贫为重点、以加强基金监管为主线,以参保人满意为目标,重点抓扩大参保覆盖面、强化基金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完善职能划转等工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医保工作有效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