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四项措施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共治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12-15 16:3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增强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共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政局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共治工作。

一是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体系。成立了城乡社区协商共治领导小组,全面构建社区大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体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步完善居民小组、小区业主委员会、社会治理网格、楼栋长等居民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细化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建立了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清单制度,通过城乡社区协商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城乡居民参与积极性。定期召开社区党委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居民反映强烈的实际困难。

三是培育城乡社区协商主体。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扩大城乡社区协商多元主体。统筹辖区各方面工作力量,探索组建以街道、社区党员干部为骨干,社区社团组织积极分子、爱心公益人士等为补充的社区共治服务队伍,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建。

四是提升城乡社区协商能力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围绕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城乡社区协商活动,让群众在协商实践中不断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