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概况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规划面积28.01平方公里,分为2个片区,即丰宁片区和凤山片区,其中丰宁片区19.19平方公里、凤山片区8.82平方公里。
丰宁片区规划范围四至:东至云雾山浅山区,南至南岗子村北,西至林营村,北至县城规划交界处。
凤山片区规划范围四至:东至陶来营村东浅山区以西,南至陶来营村南界以北,西至牤牛河以西,北至乌拉海营村南。
主导产业为:特色装备制造、绿色有机食品加工、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等。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开发区内及开发区周围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
3、开发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4-8036071
邮箱:hbfnyqgwh@1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瑞三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11-69053091
邮箱:hbsdhbs@163.com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点击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内容,也可到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报告书。
6、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附件2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开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8、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从公示第一天起10个工作日。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