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1〕48号)要求,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进行集中清理,除少数调整政府内部行为的文件外,各县区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建此类制度性文件。
经梳理,我县出台的招标投标制度性文件共有二个:
一是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政办字〔2020〕12号,发文时间2020年4月1日。
二是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范围抽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政办〔2020〕30号,发文时间2020年6月6日。
以上二个文件自公示之日起,宣布废止。以省市相关制度文件为准贯彻执行。
特此公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