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政策解读
2021-09-1810时49分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18日,县政府印发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该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承德市获批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纳入清洁取暖补贴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实现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二、主要内容

1. 2021年度农村地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试点”改造工作,我县确定在将军营镇横河村、两间房村开展,改造任务共1.23万平方米。此项工作确保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 农村既有居住建筑主要对外墙、屋面、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达到节能率不低于30%的目标。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指引》要求实施。

3. 能效提升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严控施工质量,项目竣工后达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要求,其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B1级。

4.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中央资金补助82.17元/平方米,地方资金最高补助不超过117.83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终以决算审计为准。

三、制法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政策措施,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实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通过开展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改善既有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供热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建筑品质,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