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1-0218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9-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单
2021-09-0717时10分 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单

2021-2023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2021-2023年我省仍然实行定额补贴方式,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分档名称、补贴标准可登录河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查询,或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7094233。

二、补贴对象及确定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

三、主要购机流程

1、      购机申请

购机者持有效证件自愿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领取《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以下简称“政策告知书”)。购机者也可使用“河北省农机补贴APP系统”,按要求自助上传身份信息、购机信息等,并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2、确定对象

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

3、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购机,可带机申请。购机者到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自主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逐台核实并录入补贴系统,无误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内生成)交付补贴对象。

4、结算申请

补贴对象在各实施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交“一表、一证、一票、一号”(其中,“一表”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一证”为:购机者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办理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补贴须提交),“一票”为:购机发票,“一号”为:补贴对象个人一卡通账号)申请结算补贴资金并组档。

5、结算审核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受理购机者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定期汇总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结算事项。使用“河北省农机补贴APP系统”自主申请的购机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农机管理部门审核。

6、拨付资金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季度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清单,由财政部门对资金兑付清单审核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四、注意事项

1、购机者要遵守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如出现套取资金等恶劣情况,将移交当地公安等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处理。

2、购机者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3、购机者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补贴。

4、县财政、县农机部门不会给购机户打电话索要账号和密码,更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索要者不要告知,谨防上当受骗。

5、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