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2022-0848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715时28分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

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作出的“进则全胜、不进则退”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着力打造水土保持示范样板,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按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综合防治水土流失为主线,实施系统的生态网络治理,打造规模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水土保持示范样板工程,加快新时代全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县近年来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土流失防治模式;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设施自主验收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形式多样,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治理,全县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禁垦坡度以上陡坡耕地采取水保措施率达95%,坡耕地治理度达80%;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58.13%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达80%以上;确保通过水利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验收。

  三、工作重点

  按照“对照标准、突出特色、扎实创建、一次成功”的工作思路,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等措施,确保我县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重点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使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特色产业基本形成,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依法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必要条件。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实现水土流失监管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制定出台封禁保护政策,推进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健全水土保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水土流失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河长制”为平台,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网格化巡查管护机制,全面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大格局。坚持工程治理与科学管护有机结合,探索建立良性运行管护体制,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和管护责任,逐步建立水土保持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申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一)动员部署。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由县水务党组书记兼任县创建办主任。二是细化创建内容。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县创建办负责细化创建内容,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

  (二)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落实目标责任,组织申报材料、补缺补漏,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水土保持示范县的考评验收标准。

  (三)自查申报。创建领导小组及各创建单位就申报内容进行细化完善,落实迎检任务,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组织申报,通过省水利厅专家审核后上报水利部。

  (四)总结提高。针对省水利厅专家审核意见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总结创建工作成效经验,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接受水利部第三方专家评审复核,确保通过水利部审核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部门协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水土保持部门统一规划、多部门协作、广大群众参与”的要求,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水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动新时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创建工作创造条件。县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建立各部门协同作战机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手段,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经费地宣传水保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普及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水保、人人支持水保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档案,强化管理。由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档案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完整规范,实现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庆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彦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智国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孙国楠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王建利  县林草局局长

刘国石  县发改局局长

贾艳丰  县财政局局长

付守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潘慧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爱国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