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说明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07-05 10:55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础信息

单 位 名 称: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MA0GG25T3W

法定代表人:肖景斌

生 产 地 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发区 、大滩镇扎拉营村

联 系 方 式:0314-8031000

生 产 经 营:电力供应,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

公 司 简 介:

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园区热力有公司资产进行收购,经营业务范围包电力供应,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2台锅炉,一台58MW燃煤热水锅炉, 一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机组运行生产水源采用地下水,安装有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冬季可为丰宁县开发区120万平方米区域供暖,大滩镇55万平方米区域供暖。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口数量:2个

排放浓度和总量:

排放浓度:颗粒物≤10 mg/m3、二氧化硫≤35 mg/m3、氮氧化物≤80 mg/m3;

排放总量:颗粒物 2.3吨/年、二氧化硫 3.6吨/年、氮氧化物9吨/年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园区供热厂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包括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SNCR联合脱硝和布袋除尘系统,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三同时”原则随主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大滩供热厂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包括半干法脱硫、SCR+氧化法联合脱硝和布袋除尘系统,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三同时”原则随主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验收情况:

园区供热厂2016年取得了原丰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丰环评〔2016〕2号”

项目验收情况:已通过了废气、废水和噪声自主验收。

大滩供热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8年9月28日取得了原丰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丰环审〔2018〕65号”。 项目验收情况:已通过了废气、废水和噪声自主验收。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园区供热厂 2019年12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826347893610E001V。大滩供热厂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2019年12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826MA0A25GW4A001V。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丰宁满族自治县薪元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