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6/2023-078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2-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石人沟乡有关情况的认定意见
2023-02-2818时54分 浏览次数:

经核实,现对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有关情况认定如下:

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14个村均设有用于民众躲避火灾、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避难场所,显著位置设有避难场所导向标志。

同意撤销石人沟乡设立石人沟镇行政区划调整。

 

 

 

 

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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