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转作风、树新风、抓落实,推动圆满完成2023年工作目标,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面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权限行使审批权、管理权、执法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 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高效优质服务。做好优先服务,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4.促进民族团结。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助推经济发展。
5.落实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职能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设。
监督电话:0314-801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