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5/2023-0900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4-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镇林长制工作,围绕丰宁满族自治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精神,积极谋划,快速行动,多举措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确立镇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协调推进林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镇级总林长2名由主要领导担任;镇级副总林长分别由分管自然资源领导、分管护林防火领导担任;镇级林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下设村级林长、副林长由村主任及村两委成员担任,共计32名;并制定相关制度,科学编制规划,为林长制工作谋篇布局打牢基础。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细化任务落实。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促、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三是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因地制宜,用活青山。加快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山地旅游。巩固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森林旅游、农家乐、龙潭山谷运动小镇(龙潭药花谷、山地越野)。充分利用“首都后花园”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和农家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设置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共同推进美丽天桥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