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4-0003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1-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凤山镇凤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凤山镇凤山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面积约0.98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26日,由凤山镇人民政府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8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