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4-1067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对县医院、中医院进行了康复理疗项目专项稽核检查。
检查发现以上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其他违规等2类8项违规问题。
按照《承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关于康复理疗专项稽核检查线索的转办函》要求,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医保局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一、线上全额追回违规资金;
二、约谈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全县通报批评;
三、责令两家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四、责令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对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县医保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