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9/2025-1449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丰宁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2-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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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党务、群团、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党组、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和信访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三)农村改革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发展规划股。统筹研究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协调推进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化农业园区和山区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县级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的分析和调度。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组织做好项目库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包括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法规和项目监督股(内部审计股)。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组织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长效机制,做好制度完善、内审监督检查、内审工作考核等工作。

(七)种植业股(种业管理股)。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县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特色产业股(农药管理股)。起草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棉花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和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农业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协调解决蔬菜、水果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九)畜牧渔业股。组织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县畜禽饲养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起草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渔业标准化生产及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组织协调涉渔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及补偿工作。负责渔业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负责渔业监督管理、渔业协定实施工作,指导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港建设和管理、渔业互保工作。指导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员、航标和通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兽医与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股(丰宁满族自治县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起草全县兽医事业、动物卫生、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兽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一)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国际合作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牵头筹办相关农产品交易会。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承办县本级政府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谈判、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全县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涉外管理工作。

(十二)和美乡村建设促进股。统筹负责全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牵头拟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美乡村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指导督促和美乡村建设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十三)农村社会事业股。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十四)农村合作经济股。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拟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十五)防贫监测股。负责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负责与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比对。负责“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统计监测。负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

(十六)产业帮扶股。负责拟订全县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拟订产业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好行业产业帮扶工作。承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社会帮扶股(区域协作促进股、丰宁满族自治县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包含“雨露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包一”、“三包一”、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等各类包联帮扶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配合做好网络帮扶、电商帮扶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有关工作要求,推进落实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配合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承担本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各类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绩效评估工作。

(十八)市场信息与科学技术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工作。承担推动落实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县内外来物种防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

(十九)农业资源环境股。起草全县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建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农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

(二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拟订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县农业行业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农垦股。起草全县农垦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农垦业信息统计。

(二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和落实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县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办公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振丰路9号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8:30-12:00,14:30-5:30(夏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5:30(冬季作息时间)

、办公电话

0314-8012270

、负责人姓名

潘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