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5-1531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5年4月2日,我中心接到国家追溯码疑点的线索,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丰宁满族自治县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川店存在执业药师营业时间未在岗、串换药品等问题,根据《河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承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补充协议》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做出追回违规金额、扣除违约金、中止服务协议的处理。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