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3/2025-1531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有效落实创业贷款新政策,加大对创业人员扶持力度,采用“自然人+贴息”模式,即个人申请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政府贴息,无需担保。充分发挥创业贷款促进经济发展和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营造良好创业就业环境。丰宁县人社局会同邮储银行丰宁支行专门成立宣传组,通过进园区、进商圈、进社区、入企业、下乡村,向创业人员、小微企业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解惑,解读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同时,该局充分利用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创业贷款模块,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快速服务。截至目前,已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群体发放创业贷款7笔,共计200万元,带动就业32人,实现首季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