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5/2025-155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5-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行政处罚
2025-05-08 16时38分浏览次数:


2025 年 4 月 5 日,玖礼台南区一期消防外网工程,承包人臧某某未履行安全施工义务,致使燃气管道挖破毁损,引发燃气泄漏事故。其行为已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结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基准编号为 C080105101,本机关决定对藏某某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