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5-1584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6-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5年6月9日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先后收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悦药房、丰宁满族自治县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时珍药房、丰宁满族自治县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爱健药房、丰宁满族自治县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佑康药房退出门诊统筹的申请,因个人原因以上定点医药机构不再办理门诊统筹业务。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
1、取消以上4家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定点。
2、自2025年6月18日起发生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