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2-001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04-1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方案
2012-04-13 16时59分浏览次数:


为保证城乡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各项征收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创新工作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合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征收、资金管理、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丈量登记、评估作价、实施搬迁到兑现补偿安置,严格执行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财务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征收。

(三)坚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原则。在征地和房屋征收过程中,创新工作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足,向被征收人讲清道理,讲明政策,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施友情征收、和谐征收,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合理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协调处理好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个别无理严重干扰征收工作、影响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任务目标

城区内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建设的项目。凡属于上述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含临时建筑)及其它设施,进行分批次、有重点的征收搬迁改造。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发布征收通告。

(二)第二阶段:召开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摸底、丈量登记、评估作价。

(三)第三阶段: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抽调县直各部门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承包一定数量的被征收户,做好被征收人思想工作,按时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四)第四阶段:实施拆迁。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后不在规定期限内拆迁、不执行裁决拒绝拆迁的被征收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搬迁并对相关建筑物进行拆除。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公证处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做好维持拆除现场秩序、实施相关证据保全等工作。

(五)第五阶段:处理征地和房屋征收遗留问题。

在具体工程建设和征收过程中,视实际工作情况,对上述阶段性安排可适当调整。

五、保证措施

按时完成各类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明责任奖惩,狠抓责任落实。

(一)领导保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党政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城建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由相关领导挂帅,组成精干工作班子,严格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组织领导系统。指挥部和各工作组领导要加强对承担任务各部门的调度力度,靠前指挥,现场办公,掌握进度,分析情况,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同时,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包区片、包项目责任制,将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人员、实施时间、完成时限,制作征收图表、倒排进度、挂图作战,严格按照图表和时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征地征收任务。县政府与相关乡镇、部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地征收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和奖惩。

(二)组织保障。在征地搬迁实施阶段,抽调县直各部门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若干个征地搬迁工作小组,所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脱钩,分户承包做好被征收人工作,以保证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和搬迁工作的按时完成。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确定具体抽调人员名单、制定分组承包方案及对抽调人员的管理。在工作开展期间,由督考办和拆迁办全面加强对抽调人员所承担的任务进行跟踪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不定期检查评比工作业绩,并将考核评比结果作为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抽调人员的检查评比结果由组织部记入干部档案,工作表现突出的对其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并根据突出表现推荐提拔和重用干部。

(三)纪律保障。县直各部门、相关乡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征收工作,不准做(说)不利于搬迁工作的事(话);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筑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搬迁,不准拖搬迁工作的后腿。对必须拆除却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党员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问题严重的干部打破常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乃至纪律处分。对于在征地搬迁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要通过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合理调配、筹集征地征收补偿资金,保证征地征收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收人手中。并及时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搬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五)司法保障。县公检法司部门要主动参与,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提供司法支持,维护良好的征地搬迁秩序,对在城建项目征地搬迁过程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甚至破坏搬迁秩序、危害搬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极少数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及时果断地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快审快结。在实施强制拆除阶段,县公检法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维护拆除现场治安秩序,保证强制拆除的顺利进行。县城管局要坚决整治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

(六)舆论保障。广泛宣传,全民动员,为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县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游走字幕、专题片、访谈、专栏、专版等形式,对于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按时搬迁的予以表扬,对于无理取闹、阻拦干扰征地搬迁工作正常进行的钉子户等反面典型予以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声势强大的宣传报道和持续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行动迅速,强力推进。同时,公布建设项目征地搬迁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纪检监督措施,做到让群众知晓。县直各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县工会、工商联、妇联、团委及教体局等系统要切实履行职能,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各类建设项目征地搬迁和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丰宁满族自治县

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指挥部组织机构



政 委:刘新宇 县委书记

指 挥 长:崔立新 县 长

副指挥长:李树德 县委副书记

曹佐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苗立田 县委常委、副县长

任树友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海平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庄爱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何元武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李秀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宋国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维德 政府副县长

陶 奎 政府副县长

孙海丰 政府副县长

杨新蕾 政府副县长

丛雁飞 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拆迁办、城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供电公司、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广播电视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考办、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指挥部负责城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总体安排部署、指挥调度、督导检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拆迁办,同时下设六个工作组:

1、宣传保障组

组 长:李秀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李作刚 县电视台台长

成 员:焦春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宝锋 县电视台副台长

职 责:负责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持续的舆论氛围。

2、组织保障组

组 长:任树友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李希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王福文 督考办主任

刘相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对全县党员干部及抽调征地征收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督导考核。

3、纪律保障组

组 长:庄爱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孙喜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职 责:负责对城建项目征地征收工作中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及时对干扰、阻碍、影响甚至做反面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查处。

4、资金保障组

组 长:曹佐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丛雁飞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竹国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仕鹏 县审计局局长

孙仕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城建投主任

职 责:保证征地搬迁资金及时到位、足额兑现,保证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国有土地的收储,加强对征地搬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5、司法保障组

组 长:刘海平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马臣瑞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吴国庆 县法院院长

蒲英华 县检察院检察长

黄文忠 县公安局局长

韩亦文 县司法局局长

王青山 县信访局局长

职 责:负责对影响城建项目征地搬迁工作正常进行的违法人员进行及时处理,维护良好的征地搬迁秩序。

6、指挥(拆迁、建设)保障组

组 长:陶 奎 副县长

副组长:刘明阁 政府办副主任、拆迁办主任

张万义 住建局局长

姚永华 城管局局长

竹国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顺臣 水务局局长

李春青 环保局局长

田旭东 民政局局长

李海生 供电公司经理

李继业 移动公司经理

刘耀顺 广通公司经理

任焕欣 联通公司经理

于 雷 大阁镇书记

吴艳宏 街道办主任

孙文彬 发改局副局长

其它建设项目所涉各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职 责:负责城建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包装、建设安置指挥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