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7/2013-00304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丰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10-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县扶贫办职能
2013-10-29 17时00分浏览次数:

丰政办〔2011〕62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9号)和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丰办发[2010]11号),设立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二)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三)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四)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督查落实、审核把关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外事、侨务、港澳工作以及县级领导因公出访年度计划的起草和报批,审核各乡镇、县直部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对外交往等全县外事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县政府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草案,组织或参与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法制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金融产业发展、金融运行、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推荐企业上市融资和咨询服务等金融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服务接待、综合考察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管理等。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扶持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十八)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络中央、省、市直国家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发达地区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对口帮扶贫困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县直以下单位的帮扶工作;协调社会各行业职能部门的扶贫投入。

(十九)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计划。

(二十)认定和管理扶贫龙头企业;负责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产业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落实等产业化扶贫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了解和收集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二十二)组织实施县内县、乡、村各级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扶贫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移就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

负责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的草拟;负责县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县政府重要的综合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县长政务所需文字材料的草拟、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

(二)综合二科

负责常务副县长政务活动所需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纪要草拟。

(三)工贸科

负责工业、商业、安全生产、金融、节能减排、国土资源等各项工作的协调、服务;负责分管县长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查办、反馈工作;负责分管县长主持召开会议的会务、下基层服务及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建议,负责对工业商贸企业的协调服务。负责政府《工作简报》的编辑。

(四)农业科

负责宣传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落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和指示;负责组织农业和农村工作规划制定并实施;负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信息的收集反馈,为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五)信息科

负责县政府《政府信息》的编辑和报省、市政府信息的组织撰写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及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对信息刊物批示件的交办、催办、反馈工作;组织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六)信息公开科

负责县政府本级重要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站的日常维护。

(七)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机关文件的收发,办理、印制、运转等文书处理以及档案、资料、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文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来信来访、值班值宿安排;配合有关科室组织由县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劳资、干部统计、工人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县长室、主任室的日常服务工作。

(八)法制综合科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县政协常委会建议提案的催办、反馈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承办工作;协助组织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接待和办理县及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负责法制工作方面文秘、机要、档案、信仿、保密、督查、提案等工作;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的研究和交流、编发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和政府公报;组织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承办县政府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定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指导清理规范性文件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行政处罚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矛盾和争议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罚没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持证人员资格,并组织持证人员法律培训。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受县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监督检查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九)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批示和决定。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访报批有关事宜。负责全县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我县的合法权益。管理指导本县内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员来丰进行商务活动的发邀工作。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拟定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应急物资的购置和储存等情况;协调做好应急事件的事后评估及善后处理;组织整合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搭建应急指挥平台。

(十一)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政府办公室财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负责车辆调派、维修以及司机、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接待工作,负责大院的水、暖、电供应和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义务劳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伙房等政府机关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保卫科

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上报。对隐患和要害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做好防火防盗及来政府机关人员的登记工作。

(十三)扶贫开发综合科

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典型总结推广;起草有关扶贫开发政策、总体规划和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统计监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扶贫开发的工作动态;组织开展县内县、乡、村干部的扶贫业务科技培训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十四)扶贫规划项目科

负责根据全县贫困区域和扶贫对象状况,拟定扶持计划。负责扶贫村等重点扶贫区域的确定工作。负责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工作。负责开发扶贫项目,组织扶贫脱贫项目的谋划立项和储备工作,按政策要求组织国家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及其他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项目的规划、申报和批复后的实施工作。负责整村推进扶贫工作。指导制定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认定和管理扶贫龙头企业,组织落实国家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及扶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基地建设等产业化扶贫工作。负责扶贫规划项目的相关统计工作。

(十五)扶贫项目资金督查科

负责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制定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组织自查,提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纠正扶贫项目资金实施计划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及公开直通车工作;负责全县扶贫资金对账工作。负责全县贫困村建立村级互助金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协调财政、金融、民政等部门,做好互助金试点的注册、开户工作;负责互助社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全县贫困村互助社健康、有序运行;落实国务院、财政部相关文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社会扶贫科

负责拟定外联合作与社会扶贫活动规划、对口帮扶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驻村扶贫干部的管理、培训和县直部门定点帮扶工作的指导及考评;负责协调联络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院校和省市定点扶贫工作及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通过帮扶平台,组织和管理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做好省市级领导联系村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社会扶贫工作调研,搞好社会扶贫工作总结、宣传报道,开展有关扶贫的合作与交流。

四、人员编制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主任1名(兼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4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可高配为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1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6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室电话:0314-80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