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2/2013-0050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国营林场总场 |
成文日期: 2013-11-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总场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一、国营林场总场自然概况
二、工作原则
三、预案启动条件和处置的基本程序
四、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
五、总场森林防火扑火组织机构
六、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措施和程序
七、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战略及注意事项
八、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
国营林场总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地做好我场森林草原防火扑火工作,保护全场森林草原和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周密布置、科学决策,妥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快速有效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丰宁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国营林场总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国营林场总场自然概况:
国营林场总场下设11个国营林场,均分布在偏远山区,总经营面积129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94.1余万亩,各林场与23个乡镇相毗邻,为全县重点防火单位。
二、工作原则:
(一)、预案制定原则
采取统一模式,分级制定的原则。
(二)、预案实施原则
预案的实施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启动的原则,总场为启动的机关单位,下属各林场必须服从此预案的布置和要求。
三、预案启动条件和处置的基本程序
(一)、启动条件
在本辖区内发生或发现火情、火警(过火面积在15亩以上的),首先启动此扑火预案,立即组织扑救。
(二)、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请示启动上级预案
(1)、县际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3)、重点林区和国家公益林区,项目工程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与邻县交界地发生的危害性大、或外火向县境延伸、或邻县请求支援的森林火灾。
(5)、根据现有的人力、物力不能立即扑灭的森林火灾、或自然气候恶劣加速火情、火警扩大的森林火灾。
四、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
1、逐级报告
(1)、各林场接到火情报告(或自己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向总场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说明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等情况。
(2)、林场接到火情、火警、火灾报告后,及时、准确地向总场防火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火场人数、火场气象条件、风向风速、火场的指挥员姓名、职务、联络方法等以及所处地理位置、交通道路和森林、草原植被概况。
2、就地扑救
各营林区是防火、扑火的直接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火情、火警、火灾报告后,在向场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场接到报告后,在场的指挥部成员都有权按照此《预案》组织扑火队,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实施有效地紧急扑救,避免火灾扩大和蔓延,防止引起严重后果。
3、请示支援
林场是森林草原防火、扑火的基层单位,对于本辖区发生的森林草场火情、火警、火灾,担负着重要职责,在发生、发现本区域火情、火警、火灾后,要组织所有力量进行扑救,如遇因失控难以在1小时以内扑灭的森林火灾,立即向总场防火指挥部报告,提出请示增援,同时要说明火场的具体情况,由总场决定运用本级《预案》,一般情况下,在(15亩)以内的火警由本场组织就地扑灭的,无需请示支援,但火警的具体情况如实向总场汇报。
总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是按县级《预案》的要求制定的,并同县级预案相一致,全场整个扑火程序必须按此《预案》进行,并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扑救工作。
火灾各类有以下几种:
根据2009年1月1日年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以被烧森林面积的大小来划分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五、总场森林防火、扑火组织机构
(一)、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及职责
1、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组织机构可分为总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两大部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是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的一线指挥机构,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场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暂时转为扑火前线指挥部。
(1)、总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长:刘春东
副指挥长:李艳丰
委 员:高兴久、吕树德、张艳秋、李凯、张建国、姜艳平、王海、赵桂军、王建军、商春生、申宝卿、于清波、吴海生、杨 猛、李彦龙、崔宏新、高登满、杨照国、苏天文
(2)、森林草场防火指挥部职责
①、在县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总场森林草场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场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组织、检查、监督、宣传、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等工作。
②、木草场发生火灾后,总场森防指总指挥长、副指挥长,要及时到达现场,坐镇指挥扑救,并求助当地政府给予支援,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③、总场森防指委员如总指挥长、副指挥长不在场,按委员排名的先后顺序,主动积极地行使指挥的权力。
(3)、场指挥中心机构及职责
①、场指挥中心机构
启动扑火预案时,总场森防指总指挥为全场指挥中心总负责人,委员由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火灾扑救工作的需要,调动场内力量(人力、物力)扑火,求助当地政府支援。
总负责人:刘春东
委 员:李艳丰、李凯、张建国、王海、赵桂军
②、场指挥中心机构职责
全面掌握单一火场及多个火场、扑火力量的调配、调动情况,组织指挥扑救火灾工作,根据林火发展趋势,提出扑救意见,向上级领导汇报火场综合情况。
(二)、森林草场扑火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1、扑火前指的设立依据及组成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关于印发《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工作规划(试行)》的通知要求,暂时暂组建草原林场扑火前线指挥部,并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组建到位。一般情况下,扑火前指由场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扑火队由上岗全体职工组成。
2、扑火前指的设立原则和标志
临时扑火指的位置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距火场较近,比较安全,交通便利,有通信保障,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昼选择场部、乡镇、居民点为信托,必要时搭帐篷和利用指挥车。
临时扑火前指设置标志,在路口设立指示牌,做到突出、醒目。一般是白天设红旗,旗面有扑火前指名称,夜间设红灯,扑火前指成员应佩戴相应的袖标或胸签。
3、扑火前指的职责
扑火前线指挥是扑火现场决策的指挥机构。有权高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参加扑火的职工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扑火前指的现职是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火方案,组织全体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快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扑火前指的任务
(1)、全面掌握火场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
(2)、全面掌握火情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
(3)、全面掌握朴火队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
(4)、直接调度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
(5)、运用高科技手段和现有装备进行火场侦查和灭火工作。
(6)、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火灾调查、火场验收及协助火案侦破工作。
(9)、负责扑火前指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
5、扑火前指的指挥原则和扑火原则
(1)、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原则:
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最高前指的统一指挥。
逐级原则:
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下级不得越权行事,以避免造成指挥混乱。
分区指挥原则:
在扑火总前线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划分战区,各分前指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与指挥。
(2)、扑火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包括扑火队员)生命财产和居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部位安全;坚持科学、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坚持重点扑救,快速反应,一举全歼;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即以森林专业(半专业)和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群众力量为辅;坚持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3)、扑火指挥员必须履行的扑火安全职责
①、及时掌握火场天气状况。
②、对林火行为的发展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判断。
③、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到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④、事先安排好撤离的准备及路线。
⑤、密切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地段。
⑥、时刻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络,确保畅通。
⑦、及时掌握扑火队伍的行动和扑火进展情况。
⑧、必须时刻注意提醒扑火队员扑救火灾要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a、一定要建立安全区;
b、不要直接打火头;
c、不可存侥幸心理;
d、只有在条件允许或其它可能的条件下,才能打火头。
6、总场扑火组织的设置
(1)、火场扑救组
组长:李凯
成员:除参加其他小组成员以外的全体职工
职责:负责火场的扑救,实施具体的扑救措施,协调各林场扑火力量的灭火工作。
(2)、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建国
成员:王淑华 陈秀玲
职责: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和信息联络工作,确保火场内外信息畅通,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 峰
成员:孙九平 张秀锦
职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褥、燃油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运输等工作。
(4)、救护安置组
组长:仇丽杰
成员:王自成 王金莲
职责:负责协调救护、运送伤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六、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措施和程序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要按照扑救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扑救,科学地调度和指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物质、人员的损失和伤亡,场前指总指挥长根据火场情况、扑火人员到达情况,及时任命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前指成立后,要立即将前指组成人员名单、地点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告县指挥办公室,必要时,服从县森防指的任命和指挥,在没有任命前,火灾现场最高班子成员为最高指挥。
(一)、扑救指挥
根据火情、火警的实际需要,指挥员调动场现有的人力、物力及时投入扑火现场,迅速调配布置兵力,适用有效地灭火器具,按场《预案》程序科学地调度和指挥。启动县级《预案》时,服从县级森防指调度和指挥。
(二)、扑救程序
1、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在未成立扑火前指之前,场领导班子成员,不论是否分管,必须承担起指挥职责,以场领导为临时前线指挥员,负责火场扑救的一切工作,重点查清起火的具体位置,附近森林分布情况,交通道路状况,按场级预案就近求助当地义务扑火队,实行紧急扑救,使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各场扑火队和援助义务扑火队难以扑灭火灾时,及时上报县森防指,服从县森防指的调度和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3、在县森防指的调度和指挥下,参加相邻乡、村或其它扑火任务时,以当地最高行政首长为最高指挥员,服从其扑火指挥,但要以本场参战队员为整体,进行火灾扑救。
4、扑火开始后,场防火电话必须保证通讯畅通,设专人守机,传达上级指示,汇报火场扑救进展情况和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信息传递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杜绝误传、滥传信息情况的发生。
七、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战略注意事项
(一)、扑火战略
必须遵循先控制、后巩固、再消灭的程序。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是控制火势阶段。这是灭火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线火势在一定范围内。
(2)、是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根据火势发展态势,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扑打火翼,防止火焰向周边蔓延,这是扑火的关键阶段。
(3)、是清理余火阶段。火场控制后,必须认真的清理火场,彻底的清理火场剩余明火,例如:树根火、腐森林火、倒木火等,防止复燃。可分为两个节段:1、分段包干清理法;2、班组巡回清理法。
(4)、看守火场阶段。看守火场阶段是扑救工作的最后阶段,主要任务是让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坚持24小时以上,方可撤离,目的是防止余火燃烧。
(二)、扑救方法
灭火方法:
适应扑救森林火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工具种类分:
(1)、人工扑打法。由扑火队员用树枝或简单的工具直接扑打的方法。
(2)、用土掩埋法。多用于枯枝落叶层较厚,森林杂物较多的地方,单纯的扑打不易熄灭火焰时,可用铁锨复土压灭。
(3)、用水灭火法。利用灭火水枪灭火、冲击腐烂枯木、树根火等。
(4)、风力灭火法。主要是利用风力灭火机的强风灭火,此法只适用于山、缓坡,不适用于高山陡坡。
(5)、以火灭火法。主要是火烧林时防火线和火烧法两大类。现场指挥员在操作前要请示批准后再实施。
(6)、化学灭火法。利用化学药剂来扑灭或阻滞火的传播和蔓延的方法。例如:灭火弹。
2、按地理环境分
(1)、灌木林地火灾扑救法。
(2)、天然次生林、人工林地的火灾扑救法。
(3)、草地火灾扑救法。
(4)、陡峭山崖为地带的扑火方法。
(三)、扑火注意事项
1、扑火必须顺火势由外向里打,坚决禁止深入火场由里向外打。
2、扑火线必须遵守前打后清,打清结合的原则,打火线时必须分三梯队进行;第一梯队打旺火;第二梯队打小火;第三梯队灭暗火及清理火场。三个梯队可交替进行。
3、灭树冠火要采取隔离带的方法,打隔离带要留足安全距离,带宽是树高的3-5倍。
4、地下火要正确判断火蔓延的界限,最好是挖沟封填,围困灭火。
5、扑火时被火包围不能突围的人员,可选择树木稀少的林间空地或荒坡点燃可燃物,待明火远去后进入过火地方。最好挖出土坑,俯卧将脸放在坑内,或将毛巾等其他织物沾水浸湿捂在口上(如无水可用人尿弄湿亦可),实行紧急自救逃生。
6、随时注意风力及风向变化。
7、如用明火灭火可选择安全依托点,如公路、河流、防火带、裸岩,不能失去人的控制,造成新的起火点。
8、夜间气压低、风力小、温度低、林火燃烧缓慢是灭火的大好时机,就充分利用夜间进行灭火。
9、及时建立强有力的火场指挥系统,保障前后联系,指挥员及基地指挥员要随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科学调度,正确指挥。
10、正确调度扑火参战队伍,及时高的参战部队,保障后勤供应和人员休息。
11、大火扑灭后,要留足看守人员进行守护,防止死灰复燃。
12、扑火时任何人不允许动员老、弱、妇、孺及学生参加扑火。
八、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
1、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奖励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2、对扑火伤亡人员,场内职工由场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灾民及伤亡人员家属,慰问扑火受伤人员。
3、由林区派出所协同森林公安机关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拘留、行政处罚或提请检察机关批捕起诉。
4、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火场进行勘察、测量、绘制图纸,由有法定鉴定资格人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根据火灾受害程度,追查间接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交纪检或检察部门追究间接责任人政纪、党纪或刑事责任。
6、总结经验教训和扑火工作的战略战术,制定火灾后的补救措施,修改完善各项防火责任制度等。
7、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扑救,受灾情况和处理结果。
8、建立火灾档案存档。
二0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