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9/2013-0002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南关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11-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农村分散五保
2013-11-07 11时41分浏览次数:

(一)符合条件: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1)无法定赡养人、法定抚养人、法定扶养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人、法定抚养人、法定扶养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

(二)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000元。

(三)办理程序:

1、符合三无条件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年幼或智力残疾者由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小组评议。

3、村委会民主评议。

4、村委会初审并在本村公示。

5、报乡政府民政办公室审核;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页复印件、本人照片3张。

6、民政办将符合五保条件人员报民政局审批核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