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2013-00192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3-11-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县“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2013-11-07 21时41分浏览次数:

根据《丰宁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村地县和流动人口为重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发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编制。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成就与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十一五时期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从强化领导、齐抓共管、保证投入、严格考核、综合治理等方面确保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领导体系;以三查和三大工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体系;以贯彻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体系;以幸福工程、优惠政策兑现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走出了一条符合丰宁县实际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5年丰宁县计生局被命名为自治县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自200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宗旨,围绕一个目标(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一个行动(关爱女孩行动),实现三个突破(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机制和依法行政),夯实责任,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质量指标。

--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低生育水平得到巩固。

十一五期间,全县总计出生人口.20527人,与计划相比,累计少出生863人,与十五期间相比,出生1342人;十一五年均出生4105人,与十五(年均出生4373人)相比年均出生268人;十一五年均出生率为10.44‰,与计划相比低0.67个千分点,与十五年平均出生率(4373)相比,降低了1.09个千分点;十一五年均自然增长率为5.83‰,与计划相比低0.04个千分点,与十五相比,降低了0.69个千分点。2010年底,全县总人口控制在3984人。十一五人口计划圆满完成。

--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十一五期间,五年平均总的出生性别比为100104,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

--城镇人口增长迅速,城镇化进程加快。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46549%,同十五期末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1456人。

--基本建立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的规定,建立了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居住地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了区域协实行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的改善。十一五期间,扩建了县计生综合服务楼、新建了6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并完成了部分设备的更新配备。全县100%以上的计生技术服务业务,主要由计生服务部门自身完成。全县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有效地实施了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以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两癌诊治三大工程。

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为农村己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服务达30万人次,患各种妇科疾病率明显下降,使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和自愿按受服务率均达到95%以上。

--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级投入800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为依托,集信息动态采集、网上传输、异地查询、综合分析、网上反馈及发布为一体的人口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现代化管理服务的目标。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建立。

进一步加强了计生帮扶工作。在农牧业项目、资金、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投入,都体现出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和优惠;各级政府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县计生服务站列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民和城镇下岗职工、无业居民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全部按标准予以免除,实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奖励优惠政策的建立和落实,积极开展和谐丰宁惠民行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发展。

--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提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全县人均计生事业费由2005年的1元,提高到2010年的2元,增加1元,增幅为5%。全县计生系统2010年现有人员为49人,(县局34人、县服务站15人、各乡镇合计 105人、实有人员90村计生专干303人)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的加强,确保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新型生育文化初步形成。

全县各乡镇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初步统计,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全县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为3210户,。新型生育文化的推广,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二节十一五时期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以法律法规为指导规范人口计生工作行政行为,保证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三)坚持实施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考核制,使激励制约机制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大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

(四)始终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各项业务工作。

(五)狠抓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服务环境和条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六)坚持落实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稳步推行知情选择。

第三节十二五时期全县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根据对十一五期间基本情况的分析,进入十二五之后,我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仍将面临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素质总体不高、人口结构性矛盾的存在、人口流动与迁移规模增大和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继续加剧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影响全面建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人口总量将继续增长

1、十二五期间,我县总人口仍将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据五普资料推算,全县处于生育峰值年龄(23岁)的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增加,人口出生将会呈现出结构性回升的趋势。受20世纪80-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在2010年左右,20岁-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高峰。同时,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县一孩家庭已累计达到4977户(其中14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有3890户),进入十二五后,这部分人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按照现行的生育政策,政策内生育水平将有所上升。上述两种因素共同作用,将使全县的出生率和出生人数呈上升趋势,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较多子多福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有钱想生三胎四胎的人很多

2、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低生育水平很不稳定,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

(二)人口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县即将踏入老龄社会的门槛。

普60岁以上老人达.53712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3.6%,65岁以上达%人32515,占总人口比重为9.7%,距达到老年型人口标志的比重仅分别差52和5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仍持续偏高。十一五期间,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总体是正常的。

(三)人口总体素质需要继续提高

人口科学文化总体素质不高,六普统计,全县3988岁及34888岁以上人口为55087人,其中文盲人口人2587,占总人口的0.28%;人口健康素质较差,全县残疾人为28000人。

(四)人口流动迁移规模加大,增加了管理和服务的难度

2010年全县流动人口约41580人口4858。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战略的加快实施,流动人口规模将迅速扩张,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受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难度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五)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仍然面临困难

我县是以农养殖种植业牧业为主体经济的县,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生态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比较脆弱。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六)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问题,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转变,还面临诸多的困难。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县服务站及部分乡镇服务站房建设还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技术力量薄弱,基层计生系统干部队伍不够稳定,符合条件技术人员缺乏,基层人员的学历和业务水平不高,80年代参加工作的人员面临退体与全面实现优质服务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三是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主线,以强化基层基础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工作思想,关注人口安全,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发人力资源,实现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人口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出发,切实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权益,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人口与发展统筹协调。坚定不移地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坚持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实效。加快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步伐,推进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实现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镇率先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农村注重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实现人口计生事业城乡、县域协调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普遍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法规完善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初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确保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人民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具体目标:年均自增率控制在6.2‰左右,2015年总人口控制在41万人以内(不包括机械增长人数)。

十二五时期丰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发展目标与指标

指标

2015

属性

总人口(万人)

41.76

约束性指标

自然增长率(‰)

6.2左右

约束性指标

出生人口素质

明显提高

预期性指标

出生人口性别比

正常范围内

预期性指标

流动育龄人口在流入地服务覆盖率

95%

预期性指标

年均出生率(‰)

4951(‰)

预期性指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人口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平抑人口出生高峰,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和保持低生育水平,妥善实施好农民转移工程,积极引导县域间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解决人口结构矛盾对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口素质,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宽松的人口环境。

第一节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数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明确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二)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养老保障机制。继续完善以政府财政为主要列支渠道的奖励、免费资金兑现机制,全面规范并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双女(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

(三)以乡镇、村(居)为重点,健全基层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体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综合改革为依托,以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为保障,强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服务机构和群众组织三位一体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符合现代服务理念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育龄人群的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应得利益。

第二节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一)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以村(居)最基层单位和城镇居民家庭为基础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逐步建立具有人口计生系统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继续普及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和环境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工作,为人的终身发展创造良好开端。

(二)实施生殖健康工程。由计生、卫生部门开展联合服务,利用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优先优惠计划生育户;立足社和家庭,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

(三)努力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在免费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奖励,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予以倾斜。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出生性别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第四节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继续完善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管理服务,现居住地政府要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投入和服务,使其普遍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服务和待遇,要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加强部门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协调,推进跨县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协作。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为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五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科学地把握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在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第四章具体措施

第一节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新机制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看重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载体创新,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继续把落实人口控制目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形成部门协调合作、综合治理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构建完善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县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计划生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法、坚持奖励和处罚并重。

加强执法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十二五期间,重点对党员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经查实要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得提拔重用,不得作为后备干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超生的不得进入村(居)班子;坚决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和培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三节实行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奖励优惠政策

(一)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要渠道和社会补充的奖励、免费资金兑现机制,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奖励和已婚育龄夫妻基本技术服务免费项目。

(二)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规范、持久、良性运行。

(三)鼓励各乡镇制定长期性、制度性、多渠道、多种类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鼓励各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规定。由财政列入预算,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照工伤鉴定分级及补助规定执行)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有效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产、生活、就学、就医等条件;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根据财政状况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偿;对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家庭一次性奖励适当的生产扶助资金。扶贫部门要优先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安排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使帮扶户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

第四节 建设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

(一)建立规范的宣传制度,依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通力合作、构建大宣传格局。

(二)继续深入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的推广工作,实施关爱女孩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电视台要开办人口计生专题栏目。编发人口计生理论文章和工作经验、先进典型新闻稿件。组织新闻单位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开展人口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

(四)巩固发展社会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社会宣传环境。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村服务室要有宣传阵地。城市社县、农村要建立各种文艺宣传、文化活动组织。每年开展一次以计划生育内容为主的文艺演出活动(广场文化、社文化活动)。

(五)畅通发放渠道,确保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家庭提供一种以上有针对性地宣传精品。乡镇服务所、村服务室有图书。城市社要利用楼道建立生育文化宣传阵地。社内要配备人口计生宣传品资料传阅袋。

(六)充分利用新科技手段,逐步使宣传教育电教化。城市社县、农村普及电化教育。到2015年,利用DVD、电视机等手段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城市、农村普及率分别达到98%、95%。县级建立音像制品库,乡镇建立音像制品柜。积极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电子触摸屏等手段进行宣传。建立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网页。

(七)开展人口理论和科普知识宣传。各级党委中心组继续把人口理论纳入学习计划,各级党校继续把人口理论纳入党校系统教学计划。在中学开展人口、国情、青春期健康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知识教育。

(八)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点。发挥好县级服务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强化乡镇服务所作用。到2015年,全县普遍建立起功能齐全,达到基本装备标准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

第五节 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全面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两癌检查大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技术服务体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融宣传教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权益维护、利益引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一)建立健全全县四级生殖健康保障网络。一是充实县服务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范围,更新设备,形成基础条件好、服务水平高、能够满足当地群众需要的生殖健康保障中心。并形成功能齐全、工作规范的管理和服务机制。二是强化乡镇服务所建设,以乡镇中心所为核心,优化配置,提升设备装备和人员素质水平,确保服务对象均能享受到满意的服务。三是完善村级服务室建设。500人以上的村要建立便于群众接受孕情检查和监测服务的服务室。

(二)建立完善以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为流程的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到2015年,要达到国家先进县标准。

(三)到2015年,县级计生服务站能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优生检测工作,普遍开展出生缺陷的咨询、筛查和防治工作,为治疗有出生缺陷的婴儿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建立村出生缺陷干预观测点10个以上,定期为孕期妇女提供孕期检查、优生服务。

(四)由县级服务站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婚前培训、初婚培训、孕产期教育和育儿期培训。乡镇服务所普遍建立婚育知识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机制

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把流入流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强化社县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切实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应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通报各地的使用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要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优惠条件,使其普遍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服务待遇,尤其要协调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充实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流动人口专门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也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在加大农村人口转移力度的同时,要从严控制农村人口的机械增长,严格控制除婚嫁外流入农村的人口。

第七节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文明、权利保障、能力发展和福利改善。大力开展小康生活、人口健康、社会保障方面的促进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的采集、传播与反馈。加强农村人口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农村人口健康促进活动。动员、组织群众参加多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群众就业能力。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培训服务,增强农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第八节 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以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增强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乡镇服务所在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信息采集、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方面的职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立足常住人口进行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统计考评。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和志愿者在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第九节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

(一)在现有人口计生信息建设的基础上,实现依托政府政务信息网建成覆盖全县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县人口计生部门全部建成正常运转的育龄妇女信息数据系统,实现全县育龄妇女信息异地查询;2015年建成全县人口宏观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

(二)到2015年,县计生部门开通网上办事窗口,提供人口计生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服务。

(三)2015年,全县乡镇以上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规划统计、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和财务药具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业务纳入计算机平台,基本实现网络环境下的管理和服务。

(四)2015年,争取建成计生部门与统计、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章保障机制

第一节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认真严格地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继续加大实行一票否决的力度,依法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在全县实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系统三线考核;把各级党政领导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探索建立保障责任落实、客观评价工作水平、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县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发挥公众评价和社会监督作用。

建立规范性的检查和督查制度。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沟通制度和联合调研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开展一次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的督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节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县级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检查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按规定落实计划生育经费;乡镇级主要负责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和人员、任务、报酬落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第三节 严格依法办事,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从行政制约为主转变到依法管理为主,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七个不准,四在县、五监督、三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第四节 建立健全基层计生服务网络

完成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房舍的新扩建及设备更新配备任务,至十二五期末,全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颁布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全部单设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抓好技术队伍建设,对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实行工资和业绩挂钩;全面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积极稳妥地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大力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大工程。

第五节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性、服务性支出以及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两级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十二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投入计划,在下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中,继续安排用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经费。

加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省、市、县、计生局的帮助下,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装备、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符合县情、覆盖农村、功能完善、持续发展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第六节 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县各级人口计生机构要保持稳定,继续保留乡镇级人口计生办公室和服务所,不得取消或合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管理服务队伍,特别是要抓好乡镇、村(居)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建立起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发挥作用的村(居)民自治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按照乡管乡聘村用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并将其报酬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兑现。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绩效联酬、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复合型、管理型人才结构。

十二五期间,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规划并认真落实,采取在职学习、离职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整个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按照由自治县培训科级以上干部、由盟级培训股级以上干部、由县培训一般干部的原则,每年对在职人口计生干部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二是到2015年,全县人口计生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村级计生干部全部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中获得各类执业资格的要达到全县技术服务人员总数的80%。技术服务人员中,县服务站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乡镇服务所具有大专学历的要达到30%。

第七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和工程项目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根据情况,对规划实施修订和完善。加强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实施及修编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