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六抓”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2015-04-21 10时02分浏览次数:
本网讯(丛莹)2015年,统计局坚持把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各项统计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六抓:
抓统计信息化建设。以门户网为平台,加大对统计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配足配强提高信息化水平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巩固企业一套表取得的成效,继续加强联网直报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化、网络化水平。
抓统计基础建设。强化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统计经费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统计普法宣传、统计监督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等机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为乡镇统计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数据质量意识。
抓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以基本单位核实为契机,加强与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的核实比对,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在库资料真实完整。
抓统计法制建设。坚持把统计法制工作贯穿于数据质量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宣传教育、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惩处查办相结合。开展对乡镇和企业等单位的统计例行监督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处罚对象的回访教育等措施,不断增进调查对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编辑: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