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全部发放到位
2015-08-19 16时47分浏览次数:

   本网讯(徐冰)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县高度重视,抽调全县相关部门骨干力量积极组织落实,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协同合作,按照机关工作人员,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进行分类,加班加点,边审批边补发,共为全县11376名在职职工调整了工资标准,人均月净增资额408元;为全县4023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费,人均月增资额348元,截至目前补发工资已经全部兑付到位,10月份将全部实现打卡。(编辑:刘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