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6-0005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6-11-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药健康服务(2015-202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大阁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中医药健康服务(2015-2020年)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
中医药健康服务(2015-2020年)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社会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完成人才培养、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临床技能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健康产业发展等主要任务。争取政策支持,抓住机遇,逐步提高我县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和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卫生改革,创新中医服务模式,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开创我县中医药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升全县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为主线,以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为重要节点,以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
中医为本,弘扬特色。坚持中医药传统理念,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中医医疗和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凸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快改革步伐,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医医疗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为龙头和支撑,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为主体,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有效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培养一批高层次、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技术人员;建设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专科;推进 医、养、健相结合的中医药健康产业;加快中医院信息化建设,使之成为全县中医药发展、适宜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的网络信息平台;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中药材(养殖)种植加工产业;创新中医药发展和管理体制,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医疗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提升县中医院服务能力,巩固加强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县中医院做为全县中医药服务的龙头单位,在标准化建设、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医教科研等达到规范要求。每年选派3-5名骨干人员参加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项目;每年完成一个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任务;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药骨干医师6-10人;承担全县乡村医生中医药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工作;积极参与中医药学术大讲堂活动。成立中医药管理科,负责组织推荐高级研修人员,确定优势专科建设方向,提高中医医疗水平,发挥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优势,确定中医院的龙头地位,确保中医药工作在全县起带动示范作用。
2、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及中药房建设,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完成1-2个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任务,每年承担2-3人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带教任务。
3、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医门诊、中医病房、中药房,每科室最少有1名(可兼职)以上中医药人员,每年选派10名有发展潜力的中医药人员参加骨干医师培训;掌握使用并推广10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配齐相应适宜中医技术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实行县级医院对口支授乡镇卫生院制度。继续实施卫生院国医堂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
4、70%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配备懂中医或用中西两法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配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开展5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等非药物疗法,每年参加中医药和实践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
5、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如中医医院、疗养院、老年病医院、中医诊所等;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设中医诊所,使之成为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有效补充。
(二)加强中医院信息化建设
1、加强中医院信息化网路平台建设,提高中医医疗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服务应用信息系统。
2、加强中医适宜技术视频网络平台建设,开展视频讲座,推广适宜技术,编写中医药科普材料,普及中医药知识。使中医院建设成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推广基地
3、推动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例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流与业务协同。对住院病人、重点病种建立服务、疗效跟踪随访、信息反馈系统。
4、建立中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中医院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
(三)中医药人材培养和队伍建设
1、卫计局建立中医药人才库,逐步培育年龄梯队合理、理论和实践技能适应各层次医疗需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鼓励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各类培训、进修、讲座,鼓励自学,单位应给与适当补助。支持优秀中医药专科人才参加高品质的短期培训和年度学术会议,通过推进学术大讲堂项目,营造全县中医药学术发展氛围,提高中医药学术和临床医疗水平。
2、鼓励大、中、专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政策、待遇、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选拔热爱中医药的优秀人才,以培养临床中医师、中药师、护师为目标,签订合同,定向培养。2015-2020年,中医院要培养5名以上学科带头人和中医药拔尖人才,选派20-30名骨干力量参加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项目,乡镇卫生院要选派50名基础好的中医药人才参加师承带教学习项目。
3、做好中医药传承工作,选择中医药理论深厚、基本功扎实、有丰富临床经验、疗效显著并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或在某一专科或专病有一技之长的学科带头人,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带教学员,传承老中医的用药经验、临床技术和辩证思维模式。
4、面向基层,探索县乡村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 ,创新职称评审,晋升机制。鼓励县级中医师多点执业,轮流到乡村级医疗机构坐诊,指导基层中医工作。每年评选出若干名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中医、药、护师进行表彰。
5、组织中医药专家编制常见病、多发病及单病种中医诊疗规范,规范基层中医师诊疗行为。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四)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
1、中医院、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自身优势特点,积极开展中医康复、脾胃病、肺病、中风、肝病、肾病、老年病、风湿、骨病等专科建设。2015-2020年,中医院要创建3-5个特色优势专科;县医院、二院、妇幼保健院要创建1-2个特色优势专科;支持有条件的卫生院开展特色优势专科创建工作。
2、完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简、验、便、廉的优势,开展推广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火罐、中药熏蒸等非药物疗法。中医院至少开展3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熟练开展5-1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3、拓宽中医药服务范围,支持研究开发中医药新剂型。推行中医人员到中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参与重症患者抢救,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科室。支持中医药临床新剂型的科研开发,利用中医院中医药人才和便利的临床试验优势,研究开发中医药新剂型,条件成熟后申报专利,向临床推广和开发新产品。
4、积极开展中医药研究,支持科技攻关。鼓励中医人员开展技术研修活动,鼓励有资历的中医学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高级研修班和国内外学术交流,鼓励撰写学术论文和论著,开展学术研究,对评为省级以上优秀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学术研究项目和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五)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1、确定县中医院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科普宣传推广基地,建设视频网络平台,确定师资,采取网络、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中医适宜技术的示范和培训,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进行中医科普知识宣传。
2、居民健康档案中有中医体质辨识内容,依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任何健康教育形式均应包涵中医药内容。
3、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儿童、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的管理水平,逐年提高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六)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及其相关产业
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
(七)争取政策扶持
落实医保中的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
1、中医药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畴,报销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在农合资金中单独划出一定额度的中医药门诊统筹基金,提高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门诊报销比例(不设上限或比西成药多报销10-30%);
2、针灸、推拿等非药物治疗项目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项目。
中医药人员扶持政策
1、按中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加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提高针灸、推拿、正骨、预防保健、理疗康复等传统项目服务价格,培养中医适宜技术人员(才)。
2、鼓励中医药人员自学成才。支持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在评审晋升、考核、绩效工资、奖金分配等将中医药专业人员作为重点,优先考虑,予以倾斜。对取得重大中医药学科研成果的人员给予重奖,取得市级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给予5000-10000元奖励;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给予10000-50000元奖励。在基层连续从事中医药工作15年以上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上浮一级工资,不计入社保统筹,退休后自动撤销。
3、将中医药门诊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和住院患者中医药使用率列为中医院重要考核指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4、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如中医医院、疗养院、老年病医院、中医诊所等,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设中医诊所。
5、推行中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晋升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执业中医师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制度,每人次不少于6个月,指导乡镇医院专科建议,带动全县中医药服务水平的提升。
6、中医药人员准入在不突破编制总规模的前提下实行自主招聘。
(八)加强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卫计局成立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医药管理股,负责对我县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管理。
2、加强中医药技术人员管理,建立中医药人才库,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和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3、加强中医药使用管理,支持研发中药新剂型。加强对中药饮片种植、生产质量,炮制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流通和使用管理,监督中药饮片采购程序,打击假、冒、伪、劣中药材行为,保证我县“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卫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卫计局分管副职和中医院院长,县医院、二院和妇幼保健院的中医科主任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医院,办公室主任由中医院院长担任,负责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人才库,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确定特色专科建设标准和数量,监督中医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基层中医药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卫生室中医药和实践技能培训。负责组织中医药能力提升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
2、落实中医药政策
鼓励支持中医药优秀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班和参加各种进修、培训、学术会议等,支持中医药人员在评审晋升、考核、绩效工资、奖金分配等优先考虑,予以倾斜。争取政府引导,财政支持,每年将中医药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县级医院中医病床及中医门诊实行财政补助,对中药饮片、颗粒制剂、适宜技术,非药物疗法等给予政策性补助
3、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建设以中医院为龙头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开展远程会诊和远程医疗。
4、营造中医药学术氛围
发挥中医药学术大讲堂示范作用,通过聘请专家讲课、优秀人才研修毕业和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后讲课、知名专家和学术带头人讲课等方式,营造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中医,热爱中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