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县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市登记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变更、注销工作。承办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