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制定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公告
2016-07-25 11时08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制定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柳树沟省级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拟于近期召开制定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柳树沟省级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16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指定参加人组成。其中:
    1、经营者代表2人:由河北燕峰路桥建设集团丰宁大美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推荐。
    2、相关部门及指定参加人6人:人大代表1人,由县人大推荐;政协委员1人,由县政协推荐;县政府办1人,由县政府办公室推荐;县纪委工作人员1人,由县纪委推荐;旅游局1人,由县旅游局推荐;国营林场总场1人,由县国营林场总场推荐。
    3、消费者代表8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名额不满的情况下由县旅游协会推荐)。
    三、听证会参加人选取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同志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物价局三楼物价股报名。联系电话:8034985、8012524(传真)。
    五、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