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1/2017-0068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03-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研究决定,任命:
于小军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潘慧超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王卫东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
王秀阁同志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程桂森同志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