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7-0024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7-06-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部分县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
工作人员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承德市市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机构的实施意见》(承办字[2017]12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17〕17号)及《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丰政办〔2017〕20号)精神,将部分县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工作人员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划转行政许可事项
按照应进必进、分类实施的原则,第一批将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档案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园林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7个部门承担的233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手续或环节的有关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具体事项目录附后)。
二、集中划转工作人员
1、划转原则和数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实际工作量,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名;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牧局各6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各4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卫计局各3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各2名;县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园林局各1名,总计54名工作人员划转到行政审批局。
2、划转人员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熟悉政策法规,热爱行政审批工作,为民服务意识和综合协调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品德优秀,公道正派,自律严格,务实清廉,群众基础好。(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或全额事业人员身份;(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5)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划转股级和科级后备干部。为了鼓励优秀人员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对于划转到行政审批局人员将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3、划转程序。根据上述原则和条件,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拟划转人员名单,填写拟划转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后),并在单位公示3天。公示结束确定没有异议后,将统计表于7 月17日前上报到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030890)。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及经费调整手续。
三、有关要求
1、各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照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抓紧与行政审批局沟通,确保7月20前全部划转到位。
2、已明确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划转和过渡期间,仍由原部门履行审批职责。
3、各县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编制划转后,暂不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股级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待县级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时统一调整。
4、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机构的重要性,按照要求主动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及工作人员划转工作,确保县行政审批局正常运转。
附件一:第一批划转及入驻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附件二:县政府有关部门拟划转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7日
附件一:
第一批划转及入驻县行政审批局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根据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要求及我县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实际,现将涉及全县346项审批事项(行政许可279项、初审转报1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66项)分为三类管理,即:划转事项233项,进驻暂不划转事项98项,暂不进驻不划转事项15项,具体目录如下:
一、划转事项:涉及17个部门,共233项(行政许可233项)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12项(行政许可12项)
1、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2、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3、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5、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6、广告发布登记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8、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9、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0、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1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12、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二)林业局:共14项(行政许可14项)
1、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2、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4、木材运输证核发
5、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7、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8、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9、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10、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11、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1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3、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森林公安)
14、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森林公安)
(三)水务局:共25项(行政许可25项)
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2、取水许可
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6、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7、河道采砂许可
8、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9、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1、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12、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3、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5、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1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7、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8、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21、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22、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2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24、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25、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
(四)交通运输局:共27项(行政许可27项)
1、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3、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5、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6、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7、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8、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9、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0、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1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1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5、车辆运营证核发
16、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17、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18、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19、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20、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21、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22、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2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24、船员服务薄签发
25、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6、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7、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五)发展改革局:共4项(行政许可4项)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2、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3、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4、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局:共2项(行政许可2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2、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
粮食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物价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六)民族宗教事务局:共4项(行政许可4项)
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3、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4、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共5项(行政许可5项)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3、商品房预售许可
4、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8项(行政许可8项)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5、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6、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7、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8、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
园林局:共8项(行政许可8项)
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2、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3、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4、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5、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6、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
7、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
8、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八)民政局:共7项(行政许可7项)
1、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4、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5、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6、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7、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九)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食盐零售许可
(十)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共35项(行政许可35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营业性演出审批
3、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4、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5、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6、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7、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8、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9、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10、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1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12、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1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1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15、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16、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17、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18、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19、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20、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2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22、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23、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
24、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2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26、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27、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28、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核、审批
29、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
30、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31、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订购证明审核
3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
33、有线广播电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核
34、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35、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十一)农牧局:共37项(行政许可37项)
1、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2、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
3、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4、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6、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7、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8、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9、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10、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11、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12、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保密项目审批
13、在渔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14、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15、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16、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17、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18、渔业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非破坏性科研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审批
19、渔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科研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20、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审核上报
21、渔港水域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审批
22、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23、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2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5、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26、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27、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28、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29、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30、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31、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3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33、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34、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35、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36、渔业船舶登记
37、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十二)教育局:共10项(行政许可10项)
1、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4、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5、教师资格认定
6、校车使用许可
7、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8、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审批
9、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10、举办全县性学生竞赛活动审批
(十三)财政局:共3项(行政许可3项)
1、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3、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十四)司法局:共2项(行政许可2项)
1、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
2、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十五)档案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十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7项(行政许可7项)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3、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5、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6、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7、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十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18项(行政许可18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2、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5、医师执业注册
6、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8、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9、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0、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1、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1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14、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1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17、再生育审批
18、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二、进驻暂不划转事项:涉及10个部门,共98项事项(行政许可98项)
(一)烟草专卖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二)气象局:共3项(行政许可3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批
(三)国税局:共5项(行政许可5项)
1、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3、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四)地税局:共4项(行政许可4项)
1、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3、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五)公安局:共39项(行政许可39项)
1、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5、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6、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7、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8、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1、公章刻制审批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6、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17、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18、户口迁移审批
19、普通护照签发
20、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2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2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23、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
24、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25、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26、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27、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28、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29、外国人旅行证签发
30、猎民、牧民和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猎枪、麻醉枪持枪证枪证核发
31、居民身份证签发
32、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33、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3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3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36、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37、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3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39、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六)规划局:共10项(行政许可10项)
1、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2、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3、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4、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5、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6、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7、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8、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9、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10、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
(七)国土局:共19项(行政许可19项)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3、采矿权转让审批
4、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批准
6、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7、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8、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0、临时用地审批
11、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12、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15、农用地转用审核
16、土地征收审核
17、在耕地或非耕地上取土审核
18、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19、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5项(行政许可5项)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4、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十)环境保护局:共11项(行政许可11项)
1、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4、排污许可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6、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8、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
9、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10、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11、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三、暂不进驻不划转事项:涉及3个部门,共15项(行政许可15项)
(一)公安局:共11项(行政许可11项)
1、机动车登记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4、机动车运输超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许可
5、机动车辆通行证核发
6、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7、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8、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10、非机动车登记
11、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3项(行政许可3项)
1、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2、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三)农牧局:共1项(行政许可1项)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