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7-0069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6-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7-06-05 16时26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管,堵塞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全面开展个体税收及大型超市、房地产企业、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以及保险公司五个专项清查活动,现将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税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 综合治税大格局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堵塞征管漏洞,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清查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查范围

(一)个体税收、大型超市专项清查

清查范围:全县的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以及经营手机、金银首饰、电动车、家具、名烟名酒等商业个体纳税人和大型超市。

工作重点:全面了解个体工商户及大型超市的经营情况,加强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对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要采用计算机定额及成本因素法等方法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地理位置、经营面积、经营人员数量、账目、相关凭证、发票、存货等逐一分析,对达到起征点以上的业户,及时调整税收定额;对大型超市进行POS机收款及账务的核实,做到应收尽收。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户代表参与定税,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二)房地产企业专项清查

清查范围:凡是纳入国地税机关管理的我县境内2014年至2016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新民居项目),均属此次清理的对象。如发现纳税人有违法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国地税分别按照自己的管辖范围进行清理和追缴税款,内容包括:一是完工项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二是取得的售房款及预收定金、以房抵债、转让开发项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是否按规定及时确认经营收入、及时缴纳各项税收。三是取得各项预售收入是否按规定计算预计营业利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是否存在以假发票、假施工预(决)算虚列开发成本偷逃税款的问题。

工作重点:清理小组根据前期各部门提供的各项资料,对房地产开发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参考销售当期房地产建设成本、售价、已纳税款等情况,准确计算各房地产项目应补缴的税种及税额。对于资料不全、项目划分不清以及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的项目,要对项目实地测量及调查走访,了解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权属、建筑安装情况,详实收集房地产各环节应税情况,全面掌握各项目信息。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催报催缴措施,限期缴纳税款。

(三)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专项清查

清查范围:全县二手房交易及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核查。

工作重点:经评估公司对二手房交易及房屋租赁进行评估认定完成后,建立房地产估价软件系统,对地税己掌握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对新增房地产基本情况实地调查、补录。在确定标准房和某地段平均租金的基础上,确定其他房屋交易和出租价格标准。利用一村一辅警统计的房屋交易和租赁信息与纳税情况进行比对核查,对偷税漏税情况进行清理。

(四)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专项清查

工作目标:以获取国土部门第二次全国城镇土地调查和二调后至现在的土地出让、转让、临占数据为前提,经过与税务部门的征管应用系统《房产、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和土地、房产等相关涉地税收缴纳信息关联比对,消除时间和空间的税源限制,实行一张图管全税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及附着在土地上相关税收的管理,探索以宗地为抓手的涉地税收管理新模式,通过地籍信息的定期更新,实现涉地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清查内容: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监控,延伸分析土地取得、土地保有、土地流转三个环节的税收风险,拓展挖掘地上承载的房产、建筑等相关税源,从而对涉及土地的税收实施全流程、全税种、全方位监督控管。

(五)保险公司专项清查

清理范围:全县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代办点、保险代理企业。一是对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进行清理,是否按规定标准足额代扣代缴。二是对保险公司代办点及代理企业代扣的车船税是否在我县就地缴纳。三是对代办点及代理企业收取的保费是否在我县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工作重点:全面了解我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代办点及保险代理企业经营情况、车船税代扣代缴情况、保险公司代办点及保险代理企业涉税申报缴纳情况。由公安交警部门调取相关车辆信息与保险公司留存信息进行比对,查看车船税是否足额代扣代缴,查看企业账簿及报表,车船税和增值税是否在我县就地申报缴纳。

二、清查方法及步骤

(一)清查方法

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6月5日 -6月10日)

组织召开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税收专项清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清查工作;税务部门对专项工作涉及的税种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前期税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和信息采集、推送、核准阶段(6月11日- 6月30日)

税务部门根据各清查范围认真组织好查前告知工作,教育和引导企业领导和办税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根据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自查。凡列入此次税收清查范围的纳税义务人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要求填制表格,对未按规定缴纳的税款进行补缴入库。

各部门按税务部门需求采集上报涉税信息,综合治税办整理后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提取相应数据,对不能明确的数据进行核准。

3、税收清理阶段(7月1日- 10月31日)

税务部门按要求具体安排组织,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配合。

4、整理总结阶段(11月1日- 11月30日)

总结专项工作及考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果的高效性、延续性、稳定性。

三、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专项清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

税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清理实施步骤及流程,负责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对涉税业户进行入户核实,采集涉税数据、处理涉税事宜、查补入库税款,依法调整定额、归集档案资料及数据上报等。

国土部门:以规范二手房交易为契机,负责提供二手房交易信息、土地出租、出让、流转信息,纳税人宗地地籍信息和第二次全国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按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纳税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的作用,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依法进行协税、护税工作。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及发票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以房地产秩序整顿为契机,彻底清理全县房产建成、待建、已售、预售和审批等方面信息,规范交易行为,为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及房屋产权相关信息

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乡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协税、护税各项工作。

相关涉税部门:发改、交通、教育等行政及事业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涉税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增强此次清理活动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密切配合,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忠于职责,有高度的责任心,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发现的涉嫌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纳税人要及时移送公安经侦部门从重从速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

(四)遵守纪律。参与此次清理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五)总结反馈。各参与单位要及时向专项清理领导办公室反馈工作成果、工作问题及工作意见,以便专项清理领导办公室及时修正工作方法。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税收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元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晓林(政府办副主任)

孙仕林(财政局局长)

王见一(国税局局长)

利(地税局局长)

员:徐顺臣(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水务局局长)

范增臣(公安局政委)

许树国(司法局局长)

田旭东(卫计局局长)

孙喜书(交通局局长)

王青山(国土局局长)

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远(林业局局长)

李春清(环保局局长)

李景安(农牧局局长)

李明君(教育局局长)

闫兴祥(发改局局长)

齐建国(住建局局长)

姚永华(规划局局长)

于凤云(统计局局长)

刘相阁(人社局局长)

袁卫国(文体局局长)

张军民(烟草局局长)

刘学武(供电局局长)

刘玥昕(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晓明(法院副院长)

贾秀龙(街道办主任)

袁晓峰(大阁镇镇长)

孙旭东(大滩镇镇长)

夏利丰(鱼儿山镇镇长)

兴(窟窿山乡乡长)

毛建民(苏家店乡乡长)

王艳国(小坝子乡乡长)

郭志国(万胜永乡乡长)

赵凤强(外沟门乡乡长)

王瑞磊(草原乡乡长)

李志强(黄旗镇镇长)

张树东(土城镇镇长)

宋高杰(选将营乡乡长)

南建华(五道营乡乡长)

张惊鹭(天桥镇镇长)

付春生(黑山嘴镇镇长)

韩海龙(石人沟乡乡长)

赵斧均(南关乡乡长)

才运先(胡麻营镇镇长)

赵东旭(凤山镇镇长)

浩(波罗诺镇镇长)

王国永(西官营乡乡长)

永(王营乡乡长)

吕湘军(北头营乡乡长)

郭金伟(汤河乡乡长)

欧立国(杨木栅子乡乡长)

韩明宇(四岔口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孙仕林(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王见一(国税局局长)

利(地税局局长)

员:马玉民 曹东杰 郭占全 闫 浩

丁志远 潘志慧 李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