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8-11-26 10时03分浏览次数:
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自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厅、市局的要求,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对县域危房改造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作为脱贫攻坚的配套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让困难群众感到国家在脱贫攻坚是下真决心的,是真正想为群众带去实惠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了解县域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对2016、2017两个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调研。通过对调研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农村危房改造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不准确,更新不及时。2016-2017年度住建系统危房改造录入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到百分之百录入,不符合危改条件农户经查处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未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导致信息失真。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方面硬件不到位,数据平台超负荷,边远地区网络不完备、不畅通;一方面是基层乡镇配备人员变动频繁、个别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能胜任信息化工作,同时发现问题后续追责机制不健全,往往是一改了之。审计建议最大限度的加大信息化建设投资,同时设定专岗专人,健全问责机制,用制度倒逼相关人员尽职尽责。
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不符合实际。省级下达年度危改任务文件每年都在8-9月份,由于具体年度任务分解下达较晚,履行必要公式手续后,接坝及坝上地区受霜冻早等自然条件及农忙期重叠影响,导致当年开工任务无法完成;任务基数下达不合实际,不能随时适应政策变化、危改户改与不改意愿变化,导致年度开工任务无法完成。如丰宁县2017年度任务为8265户,而经过层层调查比对,符合当年危改政策户实际只有7328户。审计建议上级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在年初就下达危改任务动态指标,并在夏、秋两季根据动态变化进行指标适时调整,或根据各县区所处位置不同,施行差别化开工及竣工指标体系考核。
三、补助对象不精准、不合规,存在屡查屡犯现象。村级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优亲厚友现象,推荐评选结果不真实;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个别农户诚信理念淡薄,犯错成本低廉。审计建议各级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部委文件规定,明确申请危改保障人的收入和资产申报义务,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并加以利用,加大犯错成本;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核实危改保障享受对象状态,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人员信息资源共享,为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提供制度保障,由于有关部门相关数据的使用大多存在层级权限限制,顶层数据共享联动机制的设立尤为重要;同时对监管不实行常态化、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加大问责力度。
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省级以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闲置一年以上;未按规定实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审计建议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候要进行各种资金的整合工作,并加强对危房改造的扶持力度,在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要与乡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相互结合,也要把林业、农业等方面的资金进行相互捆绑,并综合运用;对已改造完成农户,县、乡、村要以村组为单位,及时组织联合验收,避免多头验收、层层验收,也不要搞整乡、整县集中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危房改造农户手中,避免因整县集中验收完毕通过住建部门或乡镇拨付资金,从而导致大量补助资助金滞留现象,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同时逐步探索因时、因地、因改造农户资金支出承受实情等状况差异,建立向特困危改农户拨付改造前期备用金制度,增加政府行为公信度,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丰宁县审计局行政事业股  马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