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桂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等岗位聘用规定,我县及时开展了岗位聘用并按所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同时加强聘期考核,规范聘用管理。2018年度共为161个设岗单位审核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涉及晋级及新聘用人员856名。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聘用有关政策,对市级拔尖、三三三等突贡人才首次聘用本等级最低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占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