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8-0067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第二次土地地价联席会议纪要
2018-03-16 11时01分浏览次数:

会议时间:2018年3月5日

会议地点:行政中心1号楼县委第一会议室

会议议题:研究大阁镇南瓦窑村(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南岗子村、大滩镇小北沟村、石人沟乡石人沟村等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底价确认事宜

出席领导:杨宪军何元武桑爱民张胜勇

参会人员:王青山姚永华孙仕林 李春清 于延旭张君阁肖锋 朱志国 王 罔 刘志伟付国军陈万民刘宏伟李建忠王久波王宏达常建军韩海龙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了国土资源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南岗子村、大滩镇小北沟村、石人沟乡石人沟村等11宗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底价确认情况汇报,听取了有关部门具体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议定。

会议议定:

一、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地块一)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为2011年第三批次2号地(冀政转征函【2011】526号)、2011年第五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1】818号)、2017年第一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488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7〕48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26678.97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26678.9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1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724.00元/㎡(48.27万元/亩),总地价1931.56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20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639.951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388.8006万元,社保费:76.2164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4.001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6.6789万元,耕地开垦费:85.4364万元,耕地占用税:25.6699万元,银行利息支出:26.0120万元,测绘费:0.3553万元,地灾评估费:3.00万元,土地评估费:2.28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1.00万元。

该地块保障性住房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7】236号)要求执行。

二、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地块二)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为2011年第三批次2号地(冀政转征函【2011】526号)、2011年第五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1】818号)、2017年第一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488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7〕48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46316.52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46316.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1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724.00元/㎡(48.27万元/亩),总地价3353.32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3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1245.5091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719.9113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1.5800万元,社保费:141.5058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6.947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6.3691万元,耕地开垦费:169.5488万元,耕地占用税:39.1778万元,银行利息支出:45.2099万元,测绘费:0.1069万元,土地评估费:2.952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1.70万元。

该地块保障性住房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7】237号)要求执行。

三、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地块三)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为2017年第六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400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23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66975.29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66975.2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1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724.00元/㎡(48.27万元/亩),总地价4849.01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48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2841.221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254.9209万元,社保费:194.018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9.995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6.6338万元,耕地开垦费:248.4711万元,耕地占用税:55.1200万元,测绘费:2.4655万元,土地评估费:3.6720万元,地灾评估费:3.0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2.4250万元。

该地块保障性住房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8】47号)要求执行。

四、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地块四)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为2017年第六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400号)、为2017年第七批次7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25号)、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的批复(丰政储供字【2008】第12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23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64978.16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8776.19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56201.9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1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724.00元/㎡(48.27万元/亩),总地价4069.02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41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2586.055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075.6445万元,社保费:169.3284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9.758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8.1490万元,耕地开垦费:216.8769万元,耕地占用税:48.0533万元,测绘费:2.4071万元,土地评估费:3.288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2.05万元。

该地块保障性住房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8】48号)要求执行。

五、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地块五)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为2017年第六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400号)、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的批复(丰政储供字【2008】第13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阁镇南瓦窑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23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49747.26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49747.2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1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724.00元/㎡(48.27万元/亩),总地价3601.70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36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2419.0982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2013.7190万元,社保费:134.320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7.501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6.1312万元,耕地开垦费:172.0185万元,耕地占用税:38.1600万元,测绘费:1.8504万元,土地评估费:3.072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1.8250万元。

该地块保障性住房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8】49号)要求执行。

六、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该宗地坐落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为2017年第三批次5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15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第17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52595.65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52595.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8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6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348.00元/㎡(23.20万元/亩),总地价1830.33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15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708.0975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511.6217万元,社保费:98.4173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7.8894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2.596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9.8620万元,测绘费:1.9461万元,土地评估费:2.1150万元,地灾评估费:2.4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75万元。

七、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一)

该宗地坐落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为2017年第九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16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第9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34384.34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34384.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5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349.00元/㎡(23.27万元/亩),总地价1200.01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12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590.6361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456.06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6480万元,社保费:60.8456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5.136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4.243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3.7123万元,测绘费:1.2722万元,土地评估费:1.6050万元,地灾评估费:3.0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6050万元。

八、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二)

该宗地坐落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为2017年第九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16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第9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1080.00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108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8%,建筑限高25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356.00元/㎡(23.73万元/亩),总地价38.45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4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20.912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5.9093万元,社保费:2.1225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0.179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94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0.8271万元,测绘费:0.04万元,土地评估费:0.12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02万元。

九、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三)

该宗地坐落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为2017年第九批次1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16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大滩镇小北沟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第9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4353.73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4353.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5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5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353.00元/㎡(23.53万元/亩),总地价153.69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16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78.348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58.3343万元,社保费:7.7826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0.657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4.3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3.0330万元,测绘费:0.1611万元,土地评估费:0.42万元,地灾评估费:3.0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08万元。

十、大阁镇南岗子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该宗地坐落于大阁镇南岗子村,为2017年第三批次3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215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南岗子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5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5996.50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5996.5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0.70,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18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248.00元/㎡(16.53万元/亩),总地价148.71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1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125.446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5.3523万元,社保费:19.0705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0.899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9970万元,测绘费:0.2219万元,土地评估费:0.33万元,地灾评估费:3.0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0750万元。

十一、石人沟乡石人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该宗地坐落于石人沟乡石人沟村,为2017年第六批次5号地(冀政转征函【2017】1400号),依据《丰宁满族自治县规划局关于石人沟乡石人沟村一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丰规条字〔2018〕第7号)要求,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43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2000.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0.50,建筑密度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9米,建筑物地下深度不超过4米。土地估价结果为:单位地价247.00元/㎡(16.47万元/亩),总地价49.41万元。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依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确定出让底价为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出让底价全额缴纳,挂牌起始价与出让底价相同。

该宗地土地取得成本为29.359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9.95万元,社保费:3.9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0.3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万元,测绘费:0.0740万元,土地评估费:0.12万元,地灾评估费:2.40万元,公告费:0.50万元,印花税:0.0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