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8-0065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4-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建小区
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在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迫切需要和补齐民生短板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新建小区配套设施短缺问题,根据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全省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县城区域开展2015年以来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注意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完善制度。确保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经济强县、建设和谐美丽丰宁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自2018年1月起。利用半年左右时间,通过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结构和布局,为建设惠及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奠定基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自2015年以来,建成区内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名爵港湾、金地满城、天鸿一号院、金德园小区、和顺家园、山水豪庭、顺达天宝南区、CBD新城住宅小区等小区配套设施。
(二)检查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内容,重点检查新建小区的幼儿园、小学、物业、居委会、菜市场、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有无违法建设、应建未建、应交未交、应用未用情况。
1.县政府是否建立建设、规划、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有无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文件。
2.相关部门是否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及相关上位行业规划,依法依规制定教育、体育、商业、文化、医疗、养老等专项规划,规划部门是否按照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规划条件台账。有无应编未编、编而不报、报而不批等情况。
3.规划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出具规划条件,明确需要配套的幼儿园、小学、物业、居委会、菜市场、健身场、养老服务等设施,有无擅自调整配套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管控要求。
4.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是否与住宅同步设计,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全面落实规划条件中确定的配套设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规划预留,有无应配未配或者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5.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是否与住宅同步建设,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有无应建未建,或者随意改变设施的位置、规模、建设内容等。
6.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是否与住宅同步竣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有无应交未交;移交后的设施是否按照规划要求的性质使用,有无应用未用。
7、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是否存在违法超建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建立工作台账,针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逐条落实,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9日前由各单位报送至城管局规划监察股。
(二)问题整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标准、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等,问题整改情况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城管局规划监察股。
(三)联合检查
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局、县卫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区域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月28日前)。研究并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4月9日)。各相关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检查,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至县城管局规划监察股。
(三)问题整改阶段(4月10日至5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总结,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报告报送至县城管局。
(四)县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县城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对合格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五)省检查验收阶段(7月31日前)。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暗访、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全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开展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联合检查工作小组,由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县卫计局、县体育局等部门组成全县新建小区(含在建小区)配套设施联合检查组工作专班。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确定目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合力检查全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县领导要求,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动参与,严禁推诿扯皮,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找准切入点,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协调,强化服务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落实好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首次报送要将各部门具体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于4月9日前报送至县城管局规划监察股)。要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将项目台账、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报告等工作进度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fncgghjc@163.com电子邮箱。纸制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城管局规划监察股存档备查。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建小区配套设施
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胜勇副县长
副组长:孙志刚县城管局局长
姚永华县规划局局长
齐建国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李明君县教育局局长
盛玉海县民政局局长
刘国石县商务局局长
赵广林县卫计局局长
李保峰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主任由城管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城管局规划监察股股长、规划局规划稽查股长、住建局物业办主任担任,负责与各部门联动检查总体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明确专门副职,主要负责本部门督导检查和联合检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