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2018-0059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8-05-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防御突发性洪水预案》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防御突发性洪水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日印发
丰宁满族自治县
县城防御突发性洪水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大阁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区处在潮河干、支流的穿插和包围之中,防汛工作尤为重要。对此,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县城洪涝灾害,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险情,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县城实际,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防御突发性洪水预案》。其目的就是为各级防汛部门实施指挥决策、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充分依据,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情损失,保证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丰宁满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省、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城防洪规划,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城城区内洪水(含潮河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理。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1.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1.6民兵和各部门应急抢险大队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必要时由地方政府武装部门协调。  
二、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坐落于县境中南部的山间盆地,地貌属于低山兼亚中山环列,西北向东南倾斜,南北高差38.5米,潮河主流从县城东部流过,流经县城6.5km,与西南川河、达袋沟河对其形成包围之势。其中: 穿过城区的达袋沟河位于县城北部,为潮河一级支流,主河川长13公里,上游流域面积66.45平方公里,沟口高程663.5米,地势由北向南递减,枯水期无地表径流。西南川河位于县城南侧,为潮河一级支流,上游流域面积210平方公里,汇河口高程625米,地势由北向南递减,枯水期无地表径流。县城城区除上述两条支流外,流经城区的还有和尚沟和一中南侧的小西沟两条小支流,上游流域面积分别为3平方公里和2平方公里。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城区属于中温带,气候属于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季风型高原山地气候,夏季温和多降雨,多年平均降雨量560mm,年最大降雨量705mm,日最大降雨量120mm,空间上降雨量由北向南递增,降雨主要集中在7、8月份,并以雷阵雨为主,有时伴有冰雹和阵性大风,受夏季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影响,而且常有较大降雨,多局部暴雨,经常发生山洪灾害,主要原因是雨量相对集中,历时短、强度大、山高坡陡、上游植被差、水土流失严重,洪水下泄速度非常快、洪水历时短,大量泥砂、碎石淤积在河床内,使河床抬高,加之大部分防洪设施标准低,导致洪水冲出河道,淤积在耕地内,因此极易形成局部或区域性灾害,严重威胁着县城的安全。
2.2社会经济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位于大阁镇政府所在地,与北京市怀柔县相邻,距怀柔县界18公里。县城建成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设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000余个,城镇人口9万余人,固定资产65亿元,城内交通、通讯比较发达,张唐铁路、虎蓝铁路、承张高速、国道111线、112线、半虎线均交汇于镇内,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
2.3风险分析
1、据丰宁水文资料统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49年至2017年的68年中共有32年发生水灾,其中较大洪水灾害就有16次,进入90年代发生了3次,其中:1994年7月6日至8月13日的38天时间内全县降水量368毫米,局部达到430毫米,5次较大降雨过程,每次降雨量都超过40毫米,降雨之频繁,雨量大而集中,使全县中小水库全部溢洪,五大河流水位猛涨,在丰宁这一地区为30多年来所罕见,洪水灾害给全县造成了3千多万元损失。1996年6月至8月全县平均降雨433.5毫米,占全年的78.6%,7月4日至8月19日灾害性天气持续不断,给全县造成4000多万元经济损失。1998年7月5日至6日,县境东南部持续高强度的暴雨16小时,天桥观测流量每秒在1000立方米以上,当年因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6亿元。进入2000年以后,由于连续多年干旱,降雨量逐渐减少,洪涝灾害比以前有所减轻。但洪水灾害的周期性发生也十分严重,切不可忽视。
2.4防御体系
城区防洪体系既正在施工的潮河流域县城段一主四副综合治理工程。由水务局负责做好防汛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县防汛办督导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2.5重点部位
1、北至撒袋沟门111线(横街),南至南二营、东至东山,西至新111线西100米。
2、城区各类防洪堤,潮河主河道,达袋沟河道(引水入城蓄水工程)、西南川河道,沿河两岸居民区和工矿企业。
3、首都机场丰宁导航台,城区公路(48千米),电力、交通、通讯设施。
4、已投入使用的潮河橡胶坝工程和达袋沟引水入城蓄水工程。
5、老城区排涝问题。
6、县城内和尚沟、小西沟旱河。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县城防汛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其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城区防汛检查,部署城区防汛工作,指挥城区防汛抢险撤离。
指 挥 长: 张胜勇 副县长
林树刚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 徐顺臣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刘明阁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志刚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 刘树峰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于占利 县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农委主任
孙仕林 县财政局局长
齐建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喜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晓军 县气象局局长
葛瑞丰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盛玉海 县民政局局长
王青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明君 县教育局局长
闫兴祥 县发改局局长
焦春江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赵广林 县卫计局局长
王建飞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国石 县商务局局长
贾秀龙 新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于占洋 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晓峰 大阁镇镇长
韩秀峰 县水务局副局长
兰士辉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吴艳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彦国 四道河水文站站长
刘学武 国网丰宁县供电公司经理
朱建飞 中国联通丰宁分公司经理
马洪福 中国移动丰宁分公司经理
吴志超 中国电信丰宁分公司经理
武秀明 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王占武 中石化河北丰宁石油分公司经理
白书臣 县医院院长
柯立东 县中医院院长
王世杰 妇幼保健院院长
丁亚亭 疾控中心主任
3.2办事机构
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城区抢险和撤离工作(如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指挥时,由其指定或委任一名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处理组、雨水情会商组、专家技术组、维护治安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应急抢险组、疏散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组长),其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主任由城管局局长孙志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大阁镇镇长袁晓峰、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占洋兼任。具体负责防汛办日常工作,及时了解雨情、汛情、险情等相关情况,并向指挥长报告;负责收集来电来文,并及时送领导阅示,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036506
2、信息处理组。组长:城管局局长孙志刚,副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四道河水文站站长郭彦国。主要负责向指挥长报告雨情、水情信息; 负责按指示传达发布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完成情况并向指挥长报告。
3、雨、水情会商组。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副组长:四道河水文站站长郭彦国。主要负责雨、水、汛情分析;负责根据收集的各类雨、水、汛信息及时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4、专家技术组。组长:县住建局局长齐建国,副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主要负责城区排洪设施、堤防抢险业务指导工作,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5、维护治安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林树刚。主要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长的警戒、戒严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6、医疗救护组。组长:县卫计局局长赵广林,副组长:县医院院长白书臣、中医院院长柯立东、妇幼保健院院长王世杰、疾控中心主任丁亚亭。主要负责抢险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7、后勤保障组。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孙仕林,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盛玉海、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树峰。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8、巡堤查险组。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副组长:四道河水文站站长郭彦国。主要负责城区河堤巡堤查险工作,出现洪水后,及时对城区河堤进行巡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9、应急抢险组。组长:城管局局长孙志刚,副组长:大阁镇镇长袁晓峰。主要负责城区抢险、排险;为安全撤离群众争取时间,负责。  
10、疏散撤离组。组长:大阁镇镇长袁晓峰,副组长: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占洋。按照洪水量级,划分不同撤离区。其疏散撤离队伍成员由大阁镇及所辖社区、村民委员会组成。主要负责城区群众、沿线村组的村民疏散撤离。  
11、灾民安置组。组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树峰,副组长:县民政局局长盛玉海、大阁镇镇长袁晓峰、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于占洋。主要负责抢撤后的群众紧急安置和生活安排。  
12、新闻宣传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艳红,副组长:县电视台台长焦春江。主要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纪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  
13、紧急供水组。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韩秀峰。主要负责在城区自来水厂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下,启用供水车向居民供水,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开展城区供水系统抢修和临时划片送水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信息具体报送内容:降雨时间、降雨时段、降雨量级、降雨量。  
水文信息具体报送内容:水位、流量水位涨落情况以及其他水文信息。  
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报送内容:发生地点、工程类别、险情级别以及险情发展情况。  
洪涝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受灾范围、受灾人口、淹没房屋以及电力、道路、水利、通信设施等损失情况。灾情信息报送由大阁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准确统计汇总上报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上级报送。  
信息报送时限和报送制度:县气象局在预测到气候变化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四道河水文站在水位将要达到上岗水位时,并有上涨趋势时,每2小时向城区指挥部、县防汛办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上岗水位以上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警戒水位时,每半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当达到撤离水位时,每10分钟报告一次水情;当某防洪工程发生险情时,应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及县防汛办报告险情,并上报处理初步方案;当水库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并向下游群众报警。  
4.2洪水预警
①预警依据以水库泄洪流量和洪水上涨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②预警方式统一使用防汛专用警报系统。信号按照县防汛办规定执行。 
4.3防御措施
由县气象局负责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中、长期和实时天气预报及降雨实时测报,行洪期间根据汛情实际,配合指挥部及时发布暴雨、冰雹、大风等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并对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紧急情况下要实行交通管制;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城管局负责县城排涝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淹没区排涝除涝工作,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形成自流排水,同时调动一切机电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积水,尽快恢复受灾区的正常生产、生活条件;县交通局负责水毁道路抢修排险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排险抢修;县电视台负责抗洪抢险报道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卫生防疫及受伤群众的救护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防洪抢险应急电力供给保障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雨情预报及气象服务;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筹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②县四道河水文站要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水流量和相关水文数据。
五、抢险队伍
5.1组建抢险队
县城共组建五个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1)城管局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2)森林公安局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3)住建局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4)新丰路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5)水务局防汛应急抢险大队。
如遇险情,各抢险大队负责组织所属人员进行集结,按分工安排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各防汛应急抢险大队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抢险大队要做到组织落实、工具落实,保证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各抢险队员名单要登记造册,报县城防汛办备案。
5.2任务划分
1、县城潮河主河道防洪堤、西南川防洪堤、达袋沟防洪堤和橡胶坝由水务局、森林公安局和新丰路街道办事处防汛抢险大队负责。
(2)城区内小西沟(红旗桥)、和尚沟(九龙桥)旱河和县城区内所有排洪设施由城管局和住建局防汛抢险大队负责。
5.3物资储备
为保证抗洪抢险需要,县城储备一定的防汛物资,其中:
1、城管局储备发电机3台、水泵2台、螺旋管180米、电缆200米、编织袋2000个、铅丝3吨、水泥50吨、铁丝笼50个以及铣镐锤等工具,由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站指导员朱振文负责管理。
2、石油公司保证临时供应的燃油20吨(包括1吨柴油),由石油公司经理王占武负责管理。
3、水务局常备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2辆,参加县城内较大规模的抢险活动。
5.4抢险措施
1、县城上游木匠沟门水库,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当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要立即打开放水洞泄洪。当出现险情时黄旗镇要立即组织本镇抢险队抢险,并立即通知县城防汛办和下游各乡镇,以便下游做好抢险准备。
2、进入汛期后要有专人巡堤,橡胶坝管理处负责潮河主河道和达袋沟河道,南二营村负责西南川河道。特别是在降雨天气时,要增加巡堤人数和巡查次数,密切注意水情动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发现堤段有塌方或损毁处,要立即上报县城防汛办,河道管理处和橡胶坝管理处要随时与上游乡镇和四道河水文站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汛情、雨情、水情,凡是行洪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要立即向县政府办、县城防汛办报告,电话:8012253(县政府办)、8036506(县城防汛办)。
3、县城内和尚沟、小西沟两条小河道以及城区内的桥涵、街道(特别是存在问题的居民区)防洪排涝清淤清障任务由城管局、大阁街道办负责,对挤占河床、违章建筑等联合国土资源局,令其限期拆除。
4、对于县城内及周边的地质灾害点,国土资源局要加强监测,树立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安监局对县城周边的尾矿坝要加强防范,落实防御措施,重要部位要派专人值守。
7、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距堤顶1米)各个防护单位除加强防护外,要及时向县城防汛指挥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险情时,指挥部下达抢险任务,组织抢险队伍堵口、围堤抢险,组织群众撤离,重点物资转移,加强重点目标的防护,争取做到洪水不进入城区,不伤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发生严重险情时,防汛物资器材、工具及运输、通讯、医疗、治安和后勤工作都要服从防汛指挥部调动,指挥部有权调用各单位任何车辆、物资及人员。当发生溃堤等严重险情时,各单位和居民要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转移地点:塑料管厂以北、达袋沟河以南、潮河西侧向九龙山转移;达袋沟河以北、撒袋沟河以南、潮河西侧向西山根转移;南山湾、南瓦窑居民向南山湾转移。人员转移由各社区主任负责。
8、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职工,各抢险队负责人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人员转移和重要物资转移工作。受灾以后,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紧急供水组要立即进入灾区,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对灾区进行清理,防止疫情发生,对灾民发放食品、洁净水,保证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衣穿,保证社会稳定,生活有序。受灾以后,由县城防汛指挥部会同灾民安置组进入灾区,调查灾情,制定救灾措施,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居民要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维护好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生产、生活,并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总结。
六、纪律要求
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是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对此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承担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对不服从命令、不执行纪律的要批评教育,直至党、政纪处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县城内各单位、干部、职工、居民都要服从县城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情紧急时,各抢险队必须按规定地点或防汛指挥人员指定地点,按时集合待命。
2、防汛抢险、群众撤离、物资转移必须按命令执行。
3、防汛抢险车辆、物资、器材、工具都必须服从防汛抢险调用。
4、汛期防汛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外出时要将防汛工作安排好,并委托专人负责,不得空岗。
5、对于在防汛抢险救灾中进行破坏、抢劫、盗窃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予以严厉打击。
本预案由县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间隔3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