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8-0061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5-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单位:
《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丰宁满族自治县
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力度,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建城区继续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推进,现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为手段,从限制垃圾落地时间、量化道路浮沉重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和拓展环卫保洁区域等方面入手,全面构建长态化环卫保洁管控体系,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暨: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高于10分钟;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清扫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
1.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一是抑制道路扬尘。保洁公司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时间平均达到18小时;城区内新丰路、胜利街、华泽街等23条主次干道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复合作业,能实现机械化清扫道路必须全部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作业。其中: 4月份至10月份城区主次干道实行每周一冲刷、每天四洗扫、三洒水作业模式。冲刷作业用高压冲洗车对主次干道实行全覆盖冲刷;洗扫作业主干道每天不少于四次、次干道及可机扫支路(小街巷)每天不少于1次。洒水作业主次干道每天不低于4次,重污染天气每天不低于6次。11月份至次年3月份城区主次干道实行每天四干扫作业模式。主干道每天不少于四次、次干道及可机扫支路(小街巷)每天不少于1次,在非冰冻期前提下,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洗扫和洒水作业,保持道路洁净。(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2、强化环境卫生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出入口、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脏点死面、积存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其中:城管局负责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卫生死角的清理整治工作;负责雨水箅子清掏、污水管网(含小街小巷)疏通维修工作。大阁镇负责新丰路华泽街至白塔与111线接口、111线南二营至撒袋沟门范围路树以外100米以内及宁丰路与华泽街交汇口以北至三通丁字路口(酒厂院后)范围道路两侧农田100米以内可视面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街道办负责南山湾道路边沟以外、花石路道路两侧、宁丰路三通丁字路口(酒厂院后)以北至白塔道路两侧100米以内可视面及南大桥以南街道责任范围内和各社区责任范围内小街小巷(不能进垃圾车)的卫生死角及积存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交通局负责国道111线、112线道路两侧责任区范围路树以内可视面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园林局负责责任区绿篱内及小川公园广场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对不具备硬化条件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工作。林业局负责九龙山广场及公园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其它党政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确保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园林局、林业局、大阁镇、街道办及其它党政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3.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一是强化施工工地的监管,严禁土方、散装颗粒物体、建筑废弃物露天存放。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洒水作业,抑制施工扬尘,工地出入口要进行硬化铺装,安装防污地排及冲洗设备。三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严格查处不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输及不按照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出场、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
4.强化公厕保洁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水冲公厕实行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无烟头纸屑、无粪便污物、无乱涂乱画等标准化保洁,全面彻底清理旱厕卫生;公厕内的破损部件要及时更换,城区主次干道周边公厕做到24小时开放。(责任单位:城管局、园林局)
5.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本着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原则,对城区城市道路所有规划绿地、空闲地、绿化带、广场进行绿化补植和提升,无法绿化的进行硬化铺装,消除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对行道树和绿化带的管护和冲洗,实现绿见本色、花开鲜艳。(责任单位:园林局)
(二)开展市容市貌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行为。一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支道路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取缔迁移主干道各类占道摊点,规范次干道及重点街区便民服务摊点、临时安置销售摊点,清理未经审批的摊点及流动商贩,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行市管理,做到整齐有序、交通顺畅。取缔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店外销售、店外修理、加工制作、物品堆放、乱摆乱挂等违规占道行为。二是严格控制县城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各类加工、修理、制作、建筑材料营销、废旧物品收购以及洗车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责任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规范集贸市场和便民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对批准保留的临时市场、疏散点安排专人全程管理,采取控制摊位总量、设定准入行业、限定经营时间等措施,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市场外溢,确保秩序井然。县城城区重点抓好南大桥茂源批发市场、华泽街集贸市场的管理。二是强化便民市场管理,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按线出摊,确保市闭场净。县城城区重点加强裕丰北路(三中东墙外)、气象街、宁丰路(九龙山广场对面)3个便民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户外标识牌匾。一是整改更换老旧破损的门店牌匾。清理拆除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临时广告、破旧灯箱及一店多牌,确保临街门店牌匾等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齐、美观大方。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施工企业按规定设置硬质围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三是提档改造围挡广告。以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展示县域经济发展为主题规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围挡广告宣传内容,并结合重点工作实际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不少于50%。四是规范各类引导标识。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周边的各类引导标识进行规范设置,逐步向小街巷延伸,确保功能完善,美观大方。(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旅游局)
4.完善城市照明体系。一是加强既有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及时修复毁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二是继续实施照亮百姓身边路工程,加快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及路灯数字化智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程,对城区现有750盏高压钠灯进行升级改造,全部更换为节能LED路灯;对南山湾以北至111线连接线(含长树沟大桥路段)道路进行路灯安装、对沿途5座桥体进行亮化;对宁丰路华泽街路口以北至白塔路段道路进行路灯安装;对2015年以前建设的单侧路灯,根据城区路网实际,按照美化、节能的标准实施路灯增量建设。三是对既有路灯设施、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检查和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城管局)
5.严控户外广告宣传行为。一是管控户外宣传活动。从快从严查处未经审批的户外非公益类活动;非节假日,城区内主次干道及商业街区一律不得搭建彩虹门、从事店外商业促销等活动。二是集中清理户外张贴的商业海报、门窗贴字、违规安装摆放的音响设备;严厉打击沿街散发商业广告和喷涂各类小广告行为,及时清理各类牛皮癣。(责任单位:城管局、公安局)
6.推进城市修补工作。一是加强城市道路维护力度,确保道路平整,无明显坑槽、沉陷、隆起、破裂,人行道完好,井盖、井篦无缺失,城区主干道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及小街小巷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占道设施管理,清理拆除商业街区等重点部位占用人行道的非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拆除破损的候车亭、邮政信箱、设备机柜等城市家具。(责任单位:城管局及相关产权单位)
(三)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加强主、次干道、支路、小街巷机动车停放管理,人行便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主干道快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探索次干道、支路、小街巷路面停放车辆办法,缓解停车难,保障行人正常通行和道路清扫车辆正常作业。二是加强道路建筑红线内停车场的清扫保洁和护栏、标牌等设施的维护。(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加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一是加强运输车辆污染道路专项治理。加大运输车辆的路查力度,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货物脱落、扬撒污染路面。二是开展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水果、蔬菜、服装、手机、光盘等物品的摊贩,开展城管+交警联合执法,集中治理。三是抓好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禁止农用车辆随意进市,对农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四是继续加强工程车辆占道招租专项治理。积极引导工程车辆进场停放,对不听劝导长期占道招租的车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处。(责任单位: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
(四)开展施工现场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施工工地管理水平。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管理要达到 六个100%标准,即: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车辆100%冲洗,闲置地块100%绿化,现场搅拌100%取缔,新建项目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同时,在建筑、市政、拆迁等施工现场推广塔吊喷淋、雾炮车、高压水枪、可升降喷淋杆等新型降尘设施;在扬尘防治示范区、主要街道和密集居住区的房屋建设施工工地,推广使用无孔安全网,抑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2.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全天候对渣土车辆运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冲洗轮胎带泥上路,是否超载运输渣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对所有车辆实行密闭化改造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和上路检查,严格落实车辆上路时间、运行路线和倾倒地点,发现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具体方案、安排部署阶段(1月底)。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和具体推进方案,需要多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要提前沟通一致,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时限具体、措施扎实。2月中旬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辖范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势推动实施、攻坚落实阶段(3月1日-10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动为先,采取强力措施,突出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相关任务目标。原则上6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任务总量的50%以上,部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0月底前,举全县之力,攻坚克难,协调推进,完成全部任务总量的95%以上,部分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三)组织考评验收、总结巩固阶段(11-12月份)。
11月份,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限期整改,使各项任务目标高标准落实到位。县督考办、城管局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评。12月份,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对接省、市相关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巩固提高方案,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洁净城市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总指挥,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洁净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城管局负责协调各责任部门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我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工作落实。洁净城市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管执法、规划监察、环卫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对此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切实通过学习先进行地区工作经验,开展好试点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监管、处罚、曝光等形式,引导市民破除陋习,养成自觉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活动效果。各责任部门接此方案后,要立即行动,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做好评估前各项材料准备工作。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县督考办将对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一月一检查、一考评、一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影响评估验收的责任将进行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