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2018年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联合抽查,为做好此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该方案:
一、检查内容
联合抽查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登记事项、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检查,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联合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单位名单
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
(二)具体分工
县安监局负责检查:1、批发许可条件保持情况;2、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3、向有资质的生产、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产品情况;4、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的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1.经营资质条件;2.运输服务质量状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5.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6.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7、道路运输及站场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是否合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1、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2、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3检查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4、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销售者购进或销售商品的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检查:1、是否严格执行开机录像制度;视频资料是否能保存30天;2、库房门口摄像头角度是否符合要求(一台全景、一台定点);是否能将出入库的品种、数量、人员、车牌号码等过程记录清楚;3、系统备用电源是否能在断电后即时对重要部位进行供电、恢复正常工作状态;4、产品出入库时, 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将从业资格证明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拿到摄像机镜头下进行录像;驾驶员、押运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号牌,以及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是否与许可事项一致;5、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车运输、车证不符、人证不符、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系统是否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6、系统出现故障时,是否第一时间上报辖区公安机关;在未修复前,是否进行了产品出入库作业;7、系统是否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8、是否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制度;产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完善;配送登记制度是否完善;9、现场运输车辆是否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制式《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有运输资质和驾驶、押运资格证明;所运输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许可事项一致;10、库房内产品是否与公安机关批准运输的产品一致;是否存在超标产品和非法产品;11、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签;12、是否落实销售延伸服务制度。
县国税局负责检查:1、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是否按规定保管发票;是否按规定缴销发票。2、是否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企业联系电话与税务登记证信息是否一致;企业实际经营人与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一致;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项目检查税务登记行业大类、行业明细是否准确。3、各类涉税事项检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20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 7月4日至7月8日召开丰宁满族自治县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绘制各类表格,整理各类材料,调试抽查软件。
联合抽查单位编制两库一单,即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汇总各部门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
2.7月9日,使用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综合系统,在检查对象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涉及5个部门,抽取10名检查人员,成立一个检查组,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7月10日至7月15日,由安监局负责逐户通知所检查的市场主体,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对市场主体进行检查。
4.7月16日至7月20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根据检查情况录入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综合管理系统,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
五、组档材料(一企一档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检查组索取)。
2.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年报及即时信息报告表(市监局内网调阅)。
3.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组入户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4.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各检查部门同时填写)。
5.企业财务状况信息材料(企业提供);
6.照片、证据粘贴单(企业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证据粘贴到此单,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无法联系的企业住所已转租他人,需要新办企业的转租协议和营业执照等证据)。
7.各类许可证件复印件
8.其他各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企一表、一表共用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每个检查组检查完后,各部门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监局企管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2018年7月4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1 |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县安监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 实地检查 | 1、批发许可条件保持情况;2、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3、向有资质的生产、零售企业采购和销售产品情况;4、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的情况 |
2 | 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货运经营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实地检查 | 道路运输及站场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是否合法 |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 实地检查 | 1.经营资质条件;2.运输服务质量状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5.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6.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
3 | 登记事项检查 | 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至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至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实地检查 | 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
公示信息检查 |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 实地检查 | 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 | |
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实地检查 | 检查企业限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 |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 |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 |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其他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信息 | |
销售者购进或销售商品的检查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 检查销售者是否购进或者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 | ||||
4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储存仓库检查要点 | 视频监控检查 | 县公安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河北省烟花爆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实地检查 | 1、是否严格执行开机录像制度;视频资料是否能保存30天;2、库房门口摄像头角度是否符合要求(一台全景、一台定点);是否能将出入库的品种、数量、人员、车牌号码等过程记录清楚;3、系统备用电源是否能在断电后即时对重要部位进行供电、恢复正常工作状态;4、产品出入库时, 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将从业资格证明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拿到摄像机镜头下进行录像;驾驶员、押运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号牌,以及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是否与许可事项一致;5、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车运输、车证不符、人证不符、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系统是否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6、系统出现故障时,是否第一时间上报辖区公安机关;在未修复前,是否进行了产品出入库作业;7、系统是否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
现场检查 | 8、是否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制度;产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完善;配送登记制度是否完善;9、现场运输车辆是否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制式《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有运输资质和驾驶、押运资格证明;所运输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许可事项一致;10、库房内产品是否与公安机关批准运输的产品一致;是否存在超标产品和非法产品;11、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签;12、是否落实销售延伸服务制度。 | |||||
5 | 税务登记检查 | 税务登记信息 | 县国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实地检查 | 是否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企业联系电话与税务登记证信息是否一致;企业实际经营人与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一致;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项目检查税务登记行业大类、行业明细是否准确 |
发票检查 | 发票开具、管理情况 | 县国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实地检查 | 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是否按规定保管发票;是否按规定缴销发票。 | |
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 市级重点稽查对象 | 各类涉税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