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7/2018-00843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工信局 |
成文日期: 2018-09-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部门概况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机构构成
1、工业经济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并进行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的生产统计、调度和调控;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煤炭供需衔接,产、运、销等各方面关系及紧急调度;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及煤炭市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计、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甲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调控目标。
2、工业规划项目股研究拟定全县工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谋划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开展前期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工业技改项目和矿山开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作;组织工业企业根据国家投资重点编制和上报国家支持类项目。
3、原材料工业股负责冶金矿山行业宏观管理,贯彻国家发展冶金矿山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规范矿产品加工和冶金矿山行业生产秩序;负责各类矿山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河北省铁矿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丰宁办事处的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电力协调调度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防工业战略法规和政策,推进军民合作。负责石厂山企业民用爆破器材审批,民爆物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管理。
4、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组织制定年度节能工作目标和节能工作计划,负责全县部门、乡镇和企业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对其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工业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5、信息化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规:承担原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能。对全县信息化建设发展实施统一管理,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推动重要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6、中小企业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调控目标。负责原经贸局所属国有工业企业、冶金矿山行业管理改制办公室所属企业、原民营经济发展局所属企业的改革工作及改制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县工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贯彻实施国家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确定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保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调度和行政执法;组织工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基建、技改项目管理,负责全县矿业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发展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对全县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市担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业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
(三)统计、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
(四)贯彻国家发展轻纺、化工、建材和医药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机械、电子、冶金行业协会、工程学会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许可管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管理。
(五)负责机电冶金矿山行业宏观管理,贯彻国家发展机电冶金矿山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计竣工验收及各类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计竣工验收及各类矿山生产许可证、黄金矿山开采批准证书等管理;负责工业企业电力协调调度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防国防工业战略法规和政策,推进军民合作。负责矿山企业民用爆破器材审批,民爆物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管理。
(六)承担原经贸局所属国有工业企业、原冶金矿山行业管理改制办公室所属企业、原民营经济发展局所属企业的改制和转制工作。
(七)研究提出工业主导产业技术进步和高技术产业的有关政策,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研发,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县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政策性建议;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对全县信息化建设发展实施统一管理,督促检查并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决议的执行,研究提出我县信息化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组织规划党政机关网,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发展的市场准入机制;制定本县信息化规范、标准。协调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推进信息化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
(九)组织制定年度节能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县部门、乡镇和企业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对其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检查督促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公共机构和重点耗能企业、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受理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接受其他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或政府部门交办的违法用能案件;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宣传教育;对从事节能咨询等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16.86万元,本年支出2116.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816.86万元,本年支出1816.86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00万元,本年支出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缴入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116.86万元,占年初预算2042.3万元的103.65%,比去年收入1155.69万元,增加961.17万元,原因是因为我局2017年项目资金安排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2116.86万元,占年初预算2042.3万元的103.65%,比去年支出1155.69万元, 增加961.17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我局2017年项目资金安排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16.8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1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17万元,比预算8.7万元减少1.5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实际支出比预算降低。比上年增加2.87万元,同比增加66%。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和接待费都有所以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7万元,同比增加72.16%。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0%。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7万元,同比减少72.16%。(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同比增加33.33%。本年公务接待25批次,125人次。(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0%。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们将以十九大战略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加强工业运行调度,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和技改升级,推进怀柔优质企业入驻我县工业园区,确保工业增速在5%以上。
1、保运行,促增长,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同时对50家中小企业运行进行监测。
2、积极落实各级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并结合上级扶持政策,促进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开发区和中小微型企业孵化器承载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创业和产业集聚,推进我县企业创新发展。
3、在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上,与项目主体加强沟通,提高服务水平,及时掌握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向领导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4、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确保到2018年5月,完成PPP合作的招标工作,完成PPP公司的组建,启动大数据中心、雪亮工程、无线城市、智慧旅游、精准扶贫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在全省旅发大会开幕之前,确保完成旅发大会主会场的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建设体系现应用。
5、继续做好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6、做好改制企业和涉军信访稳定工作。
7、拓展融资渠道,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保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在保户的经营状态,降低风险。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一)主要经济指标
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30亿元,同比增长14.5%;现价增加值10.2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利税总额6.5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缴税金完成3.2亿元,同比增长8%。培育新增入统企业3家。
2、万元GDP能耗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市下达我县万元GDP能耗下降率目标为4.6%。
3、加强工业项目管理,确保工业技改投资任务完成,2018年谋划推动重点工业项目15个,总投资341.75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为60亿元,同比增长7.1%;工业技改投资目标16.5亿元,同比增长7%。
(二)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
1、加强中小企业监测,掌握民营经济发展态势。为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发展态势,配合省工信厅进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及中小工业企业重点监测,我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企业50个,积极组织,及时汇总上报,上报率达100%。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省市各种渠道为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3、加强民营经济政策宣传,落实各级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帮助企业解决了技术和管理难题、为企业搭建与专家学者交流对接的平台。起到引才聚智、助力发展的作用。
(三)扎实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确保到2018年5月,完成PPP合作的招标工作,完成PPP公司的组建,启动大数据中心、雪亮工程、无线城市、智慧旅游、精准扶贫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在全省旅发大会开幕之前,确保完成旅发大会主会场的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建设体系。
(四)谋划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大项目,促进我县尾矿综合利用迈向新高端
我局紧紧抓住京津禁采砂石政策契机,谋划制定了砂石骨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深入鑫源钼矿帮助谋划砂石骨料绿色供应项目、发泡陶瓷装配式板材项目,同时积极帮助鑫源钼矿与国家有机认证协会联系,争取将钼钾硅钙肥列入有机肥推广应用计划,促进我县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迈向新高端。
(五)大气污染工作
为加快推进全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按照1+18文件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制定《2017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力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作,二是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治理和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三是认真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六)融资平台作用不断增强
拓展融资渠道,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保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在保户的经营状态,降低风险。
(七)克服一切困难,做好维稳工作
工信局承担着原改制企业的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职责,改制企业多,涉及人员广,问题复杂,只涉军工业系统退役人员就多达142人,在信访维稳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使涉军信访案件、原兰宇公司信访案件、原砖厂厂长袁景臣信访案件等都得到了稳控和化解。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2.64万元,比2016年减少27.36万元,减少27.36%,主要原因是有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为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71.27万元。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