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4/2018-0026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丰宁县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2018-09-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审批意见:
丰环审【2018】64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国瑞砂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矿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吴营村,总投资57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29%。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8000m2,建设捞砂机室1座、筛分室1座、成品砂石库1座,利用宏达选矿厂老虎沟和财逢沟破碎段破碎磁选后尾矿石及尾砂生产石子及砂子,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砂子30万吨左右,5-25mm石子50万吨左右,25-35mm石子20万吨左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 ,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风速较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及时清扫,易起尘物料遮盖;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2、在采取控制声源、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加强对运输车辆,严禁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喷洒降尘;
4、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或铺垫场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别运往指定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严禁随意抛洒、丢弃,在运输过程中用苫布遮盖,避免遗撒。
5、在卸载原料时及时喷水,尽可能减小物料入储料仓的落差高度,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6、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廊道封闭方式,落料点采用喷水方式抑尘。
7、筛分机分别进行车间封闭,并且在各筛分产尘点安装集气装置,将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引入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8、成品砂石库封闭处理;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加强路面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9、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除尘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地面、路面泼洒抑尘,其余排入防渗旱厕,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10、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备均位于封闭式厂房内,安装在基础减振底座,并将其紧固在减振混凝土机座上,机座周要留有一定深度的消声槽,槽内填充玻璃纤维、矿棉等隔声材料,用微穿孔板制成的上盖封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11、三级沉淀池产生的底泥用于坑洼处垫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2、安装PM10在线监控设备。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确保噪声、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成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企业进行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