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114/2018-0087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千松坝
成文日期: 2018-09-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千松坝林场2017年决算公开
2018-09-07 10时19分浏览次数: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一)进行管护,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建立起绿色生态屏障,护卫京津,为当地调整产业结构打基础。
(二)负责项目的立项、论证及申报工作,参与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
(三)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普及、完善现有常规技术,研究、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加工程科技含量,树立生态林业工程建设样板。
(四)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策和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大型林场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管理经验。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岗位职责:负责处理全场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做好总场机关的后勤服务与管理;做好总场外联和接待工作;协助场领导做好各科室和分场的协调工作;人事、党务管理;做好全场的外宣工作;全场的目标考核工作;完成场党委、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为全场财务运行、指标测算及资金使用管理和审验的内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场财务收支计划的确定和监控,专项资金及日常经费收支的调配、验审和收兑工作;做好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及基层设施建设的成本核算及资金监管;按照本场财务管理体制搞好总场、分场、机械化苗圃帐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场固定资产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生产科
为全场生产建设任务承担管理的内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场年度生产及建设周期内的造林、种苗及附属设施的规划设计、项目编报、任务分解、质量检查和验收呈报以及林场与乡镇(村、场等)单位股份合作造林的合同签订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场圃搞好主要生产物资(含苗木、种子)的供应、调度以及生产任务的落实;做好生产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和生产进度、信息的提供工作。负责对本林区内的自然、土壤、树种等自然环境进行调研分析,并撰写相关的调研文章。
资源保卫科
为全场安全保卫、护林防火及林区治安秩序维护的内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场辖区内各项林草工程建设成果;负责做好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设施建设、管理和维修;负责协助各分场做好护林队伍的管理考核和辖区林业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做好辖区的护林防火工作。
大滩分场
为总场设置的承担大滩工程区生产建设任务及工程管理的下设机构。具体负责总场下达的生产、财务指标的落实和工程发包、管理、组织施工和工程结算以及协助生产科做好林场与乡镇(村、场等)单位股份合作造林的合同签订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场的人员管理考核及各营林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含总场调拨物资的验收及入库)及林区建设等各项工作;财务上实行单列。
鱼儿山分场
为总场设置的承担鱼儿山工程区生产建设任务及工程管理的下设机构。负责总场下达的生产,财务指标的落实工程发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和工程结算以及协助生产科做好林场与乡镇(村、场等)单位股份合作造林的合同签订工作;做好本辖区内林区管护及防火工作;做好本场的人员管理考核及营林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含总场调拨物资的验收及入库)及林区建设等各项工作;财务上实行单列。
四岔口分场
为总场设置的承担鱼儿山工程区生产建设任务及工程管理的下设机构。负责总场下达的生产,财务指标的落实工程发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和工程结算以及协助生产科做好林场与乡镇(村、场等)单位股份合作造林的合同签订工作;做好本辖区内林区管护及防火工作;做好本场的人员管理考核及营林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含总场调拨物资的验收及入库)及林区建设等各项工作;财务上实行单列。
机械化苗圃
为本场推行现代化育苗技术,供应本场所需优良种苗的下设机构。具体负责按总场下达的生产计划搞好苗木基地建设和管理及生产用苗的供应。财务上实行单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419.73万元,本年支出3419.7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66.73万元,本年支出2966.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3万元,本年支出4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缴入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419.73万元,占年初预算2248.9万元的152%,比去年收入556.57万元,增加2863.16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场项目个数增加,专项资金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419.73万元,占年初预算2248.9万元的152%,比去年收入556.57万元,增加2863.16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场项目个数增加,专项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419.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19.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万元,比预算16.9万元减少3.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场严格控制接待,接待费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5万元,同比增加14.7%。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0%。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5万元,同比增加14.7%。。(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同比减少213%。本年公务接待30批次,300人次。(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0%。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把确定为工作落实年,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用千松坝精神凝聚力量,以精品林建设为重点,以资源管护为核心,以项目建设和生态经营为依托,以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使千松坝林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造林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省林业厅及市县造林绿化总体要求,积极与项目区乡、镇、村合作、协调造林地块,严格执行生产网格化管理体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造林任务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
1、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栽植各类苗木96.6万株,种子(山杏核、樱桃核)种植14.49万斤,架设金属围栏13.97万米,修林路8.9公里。
2、完成2013、2016两个年度中央财政补贴中幼林抚育项目1.7万亩。
3、机械化苗圃完成樟子松容器苗装杯40.56万株、山樱桃装杯18万株,花楸4万株、桦树1万株、新育丁香3亩;完成134.76亩大苗的田间管理工作。
二、工程和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以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核心区为目标,在工程建设和资源管理上,严格落实两个网格化管理体制,努力把工程建设好、管理好,不断扩大生态成果,全力把资源管护好、利用好,使2015、2016、2017三年5.5万亩造林工程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全场106.09万亩生态成果的安全。
1、积极推行工程建设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生产工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体制做到全程监管。2017年我场实施工程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从设计、招标、生产、验收、整改等各个环节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各环节、各标段明确专人负责,整个工程形成责任网,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通过网格化管理,工程建设质量、苗木成活率和后期管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程指标得到大幅提升,工程建设合格率达到98 %以上。二是严格落实造管一体化工程建设模式。坚持工程款与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挂钩;分期验收,分期付款(分三年按5:3:2比例结算工程款),严格造管各环节管控,严格奖惩机制,加大整改督导力度,有效保证和巩固了2015、2016两年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对质量未达标的工程不付款并限期整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对承包期内的工程严格管控,逐年验收,对不达标的建设工程不付工程款并适时进行整改。2017年,总场抽调精干业务人员,成立两个验收小组,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工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验收组成员认真负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杜绝人情验收,对工程承包人严格兑现合同,对质量好的工程向承包公司颁发优质工程证书,为其今后在县内工程招标提供佐证。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下达了限时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列入工程招标黑名单。四是严把用苗质量关。工程建设用苗采取生产科、分场、育苗中心三方共检制度,坚持标准化,确保质量达标,做到苗木不合格不准栽植,苗木不合格不予验收。
2、全力推行网格化资源管护机制,确保生态建设成果安全。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起林场、乡镇、村、森林公安四级护林防火执法联动体系,强化全员、全区域、全天候三全护林、防火、执法管护机制,年内没出现火险、火灾。二是严格落实管护机制,每个工程区实行护林员、林场职工、执法队长、分场长四级联保责任体制,层层压担子,明责任,工程区内形成各标段、各片区有人管、有人护的局面,年内没出现重大毁林事件。三是对重点工程和承包到期的工程实行一事一议的方法,采取委托第三方承包管护办法对小北沟工程区进行管理,对草原和顺店承包到期工程进行移交并签订了新一轮管护协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工作有新突破
2017年全场树立抓开放、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机遇的理念,狠抓项目落地,使开放和项目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1.完成樟子松良种繁育建设项目。在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团队的指导下,圆满完成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自筹200万)的樟子松良种繁育项目的建设工作。一是完成良种繁育工程21公顷,其中,建设良种繁育圃3公顷、种质资源收集区2公顷、种子园5公顷、母树林5公顷,试验林5公顷、示范林1公顷。二是完成良种繁育基地实验室建设工作。三是对苗圃进行了土壤改良和相关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建设了苗圃智能化管理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正等待验收。同时,我们积极争取省级重点苗木基地项目,经过努力,我场机械化苗圃被省厅列为省级重点苗木基地,并每年获得建设补助资金25万元,为我场苗木建设,提高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成了千松坝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完成了投资7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58万,地方配套298万)的防火体系建设项目。一是完成了物资贮备库、防火检查站和防火兵营建设工程,并通过工程验收,现已投入使用。二是完成基层防火检查站建设,对基层分场场部进行了煤改电、外墙保温、房屋防水等改造,使基层分场基础设施有很大改善。三是配置了防火器材及设备。新购买防火运兵车4辆,宣传、指挥车2辆,防火水罐车1辆,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在工程区重要节点建防火宣传牌30块,建立了防火指挥视频系统,配置了近百万元的防火器材和物资,目前整个项目基本完成,正等待验收。千松坝森林护林防火体系项目的完成,有效的改善了我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状况,使房屋、车辆、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进步,有效地改善了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使我场防火工作走向了专业化、正规化,为丰宁坝上和接坝地区防火工作增添了新的力量,也为我场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其他项目工作有新突破。一是争取进入国有林场序列项目有序推进。积极与省厅、市局和县主要领导沟通,努力解决我场无地块、无国有林场相关政策支持的问题,编制完成规模化林场项目规划,为我场享受国有林场待遇和长远发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历时一年努力申报的中国森林体验基地项目通过评审,12月27日千松坝林场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森林体验基地,同时,被吸纳为中国森林体验基地会员单位。此殊荣的获得,有力地彰显了丰宁乃至承德生态建设的成果,大大提高了千松坝林场和丰宁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丰宁生态文明建设及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三是千松坝林场林业规划设计调查队资质获国家林业局批复,解决了千松坝林场自成立以来无调查设计资质问题,为我场发展奠定了技术方面的基础。四是机械化苗圃被省林业厅列为省级重点苗木基地,为我场发展奠定了物质和科技基础,下一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级重点苗木基地。五是积极探索社会化合作造林项目。同北京亿亩千田公司签约的合作造林项目已进入实地勘察阶段。积极同大河东村协商,千松坝林场预计同大河东村流转土地5000-10000亩,规划花园式林区,带动旅游,使农民增收,为我场列入国有林场序列奠定了基础。继续与团县委合作实施解放军青年林工程4000亩后续管护和抚育建设,新实施佛教公益林工程项目300亩。
四、森林经营有新探索
我们始终把生态资源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宝贵财富来经营,作为重要经济要素来谋划,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不断强化生态经营意识,使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努力实现把荒山变青山,把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目标。
1. 继续推进碳汇交易后续工作,让百姓得实惠。在2016年向项目区贫困村和林场发放碳汇交易生态收益金150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积极申请国家程序,使剩余碳减排量9.1万吨具备上市交易条件,为碳汇交易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争取公益林项目,为林场的发展增添后劲。积极与省厅、市局沟通、协商,准备将达到申报条件的21万亩森林(集体18.5万亩,国有2.5万亩)列入公益林项目。
3.推动机械化苗圃苗木市场化经营。本年度销售本场自育各类苗木实现收入53.6万元。继续与河北金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承德沃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金莲花种苗联合培育,盘活了资产。
4.充分利用林场森林资源,推进项目区旅游开发工作。一是按河北省第三届旅发大会要求,推动皇封山驿站、契丹小镇、储蓄沟满族旅游区建设。二是依托千松坝林场森林资源,与北京七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策划、包装建成京北第一天路景点,串连3个乡镇8个村,为京北第一草原景区和村级旅游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模式。三是继续推进天津吉大集团大河东旅游及生态养殖项目区建设。四是在林下经济、抚育经营、谋划集体股份制林场建设等森林经济开发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五、脱贫攻坚有新起色。全场60%以上工程分布在贫困村,帮助项目区所在贫困村脱贫是全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摸索实践,逐渐走出了一条生态扶贫之路。
1、积极开展林场辖区贫困村的帮扶工作。针对林场辖区共有贫困村40个,贫困人口1.6万这一情况,我场在工程设计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制定了2017-2020年工程扶贫规划,分年度落实工程。2017年在贫困村完成工程造林9000余亩,特别是在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和苏家店乡苏家店村规划种植经济林山樱桃572.75亩,逐步培育景观及经济林专业村。
2、充分利用林场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扶贫。通过实施规模化、系统化生态治理,大力推进整乡、整村、整沟、整流域工程建设,大滩镇小北沟村、草原乡和顺店村、鱼儿山镇大河东村的整村推进工程取得实效,森林村庄雏形显现,小北沟村、大河东村乡村旅游产业势头强劲。另外,积极探索林业与贫困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的路子,特别是林业与牧业、旅游业相结合,推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产业发展之路,建立林草、林牧、林药、林苗、景观林等多种造林模式,最终实现环境改善、农民增收。
3.做好帮扶村大河东村扶贫工作。鱼儿山镇大河东村是我场帮扶的贫困村,一年来我们举全场之力,使该村脱贫工作有了新起色。一是高度重视,场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帮扶工作,场领导多次深入该村调研,共谋脱贫之路,工作队成员认真负责狠抓落实。8月、10月、12月份三次组织全体职工对鱼儿山镇大河东村进行了一对一的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建立档案。完成2017年全村建档立卡回头看从新识别贫困户为96户,194人。完成2016年建档立卡拟脱贫45户,54人。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出脱贫举措及脱贫规划。二是加大投入,为该村脱贫奠定基础。在2016年建设6000亩生态林的基础上,2017年再投入150万元建设2600亩生态林。投入资金修乡村水泥路5.5公里,解决行路难问题。争取项目,投资210万元,建设村旅游接待中心,目前主体已完工,明年投入使用。协调相关单位建设手机信号塔1座,预计再建4个。危房改造80户,解决贫困住房问题。三是协调关系,促贫困户增收。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入股分红的形式,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入股缘天然分红148户,生态建设脱贫11户,众腾养殖带动专业户17户,易地搬迁102户(含同步搬迁的22户,115人)。土地流转500亩地,增收17万余元。光伏扶贫72户。四是引进企业投资及捐助,增加农民收入。引进北京今日东方物业公司为贫困孩子资助捐助学生用品4万元。民建中央投入10万元,对10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引进天津吉大集团打造光能舍饲休闲一体化村庄。引进北京路桥公司打造千松坝森林公园与京北第一天路景点一体化旅游项目增收工程,门票收入达到1.6万元。五是全场职工举行下乡送温暖活动,投入2.25万元,对143户访贫问苦。
2017年按照工作落实年的总体要求,狠抓三个网格化管理体制的落实,圆满完成了生产任务,生态管护取得预期效果,开放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一些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县各级的肯定,受到了前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河北省常务副省长袁桐利,承德市委书记、市长的好评,丰宁县委在全县开展了外学塞罕坝、内学千松坝、对标小坝子活动。另外在财政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在项目资金配套、防火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倾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抓落实的结果,是各级领导关注关心的结果,是全场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88.13万元,比2016年减少68.44万元,减少12.9%。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43万元。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

2017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