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 | | | | | | 2019.5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范围 | 抽查标准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1 |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 丰宁县教体局 | 全县教育机构和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对违规举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检查 |
2 | 对核(换)发职责范围内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八条: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 丰宁县教体局 | 经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00%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办园许可证 |
3 |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 |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8号《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 丰宁县教体局 |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 《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 100% | 2次/年 | 现场抽查 | 1.消防、用电安全;2.食品卫生安全;3.校舍、设施安全;4.交通安全;5.校园安保;6.防溺水;7.周边环境;8.防校园欺凌;9.宣传教育;10.台账管理;11.安全相关其他方面工作等。 |
4 | 对教职工工作纪律的抽查 | 《八项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4号)等 | 丰宁县教体局 | 教育局各股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 遵守八项规定、有关工作纪律规定 | 100% | 1次/年 | 定期督查、随机抽查 | 1.检查学校、单位门卫、行政、后勤人员及教师在岗、工作态度等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2.检查学校、单位领导、职工日常工作纪律情况。是否遵守作息时间,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期间是否存在串岗、脱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3.检查学校、单位领导、职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娱乐、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岗等问题。4.检查学校、单位领导、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以教谋私,违规征订教辅和违规代购等问题。5.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歧视、侮辱学生,有悖师德事件,把学生逐出教室或随意停课等问题。 |
5 | 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检查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53号) | 丰宁县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 规范办学,精细化管理 | 100% | 1次/年 | 定期督查、随机抽查 | 1.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2.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3.是否消除超大班额;4.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5.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6.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7.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8.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9.防止并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等 |
6 | 对控辍保学工作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丰宁县教体局 | 各中小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00% | 1次/年 | 定期督查、随机抽查 | 1.是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易辍学生;2.及时做好辍学学生劝返、上报工作;3.辍学率是否超标(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0%、3%以下);4.做好建档立卡户辍学生劝返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