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9-05-05 13时38分浏览次数: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员调整,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杨宪军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桑爱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抓好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保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京津冀协同发展、园区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重点项目建设、统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资源交易、易地扶贫搬迁、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大元国控集团。

协助杨宪军同志抓好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民建中央帮扶工作。

负责与县委常委部门、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保险公司、银行系统、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信访局工作。

李文合(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肉羊产业扶贫推进工作,协助张立民同志做好农业农村及扶贫、脱贫工作。

分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煦笙(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推进工作,协助桑爱民同志做好京津冀对口帮扶和园区经济工作,协助张立民同志做好扶贫、脱贫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

高萍(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桑爱民同志做好京津冀对口帮扶工作,协助袁卫国同志做好工业信息化等方面工作,协助张立民同志做好扶贫、脱贫工作。

孙海丰副县长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人防、自然资源与规划、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宁管理部、县地方铁路管理局、县拆迁办公室、承德新元运输公司。

联系京北热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水务丰宁投资有限公司。

张立民副县长 负责扶贫脱贫、农业农村、森林草原防火、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国营林场管理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气象局、森林公安局。

联系千松坝林场。

负责与人民武装部、老促会、残联的工作联系。

协助桑爱民同志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薛宏霞副县长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险、民族宗教、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技术局。

负责与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老科协的工作联系。

王青山副县长 负责对内对外开放、国内经济合作、商务、旅游、文化、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烟草专卖局、中石化丰宁石油分公司。

负责与县工商联、广播电视台的工作联系。

袁卫国副县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水务、防汛、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集体工业联社、水务局、抽水蓄能电站筹建处。

联系承德供电丰宁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承德广通公司丰宁分公司、承德长途通信传输局丰宁分局。

负责与县总工会的工作联系。

林树刚(挂职)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

联系县武警中队工作。

协助桑爱民同志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万军(挂职)副县长 负责民建中央帮扶项目推进工作,协助桑爱民同志做好民建中央帮扶工作,协助张立民同志做好扶贫、脱贫工作。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