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9-0030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6-2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9-06-21 10时51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

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承德市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全县火灾防控基础,切实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于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时供人员和消防车通行的通道、出口、道路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治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坚决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为灭火救援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实现1个月见成效、2个月建机制、3个月治理达标,坚决打通所有消防通道,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内容、标准和职责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原则,把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开发区、街道办)承担消防车道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合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对小区内违规堆放物品、停放车辆、电动车充电等进行全面治理。治理后要达到物品堆放合理、车辆停放整齐、电线线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全部清除,确保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通行便利,充电设施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

(二)对小区外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治理后要达到路边车辆在线内停靠、规范整齐停靠,僵尸车得到全面清理,坚决杜绝车辆在线外停靠、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通道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对社区内违规摆摊设点、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治理后要达到经营秩序规范、建筑物合法合规,全面消除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坚决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物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

(四)对损坏、挪用、拆除、遮挡和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治理后要达到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随时可用,群众爱护、保护消防设施的意识大幅提升,全社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全面提高。(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

三、时间步骤安排

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按照排查、整治、执法、督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从即日起到2019年9月15日结束,分3个阶段做好12项具体工作。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6月4日)

1.县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标准、措施和要求;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住建、城管、公安交警、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社区、路段名单,并抽调精干力量立即排查治理。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动群众对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要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5日至8月31日)

6月5日至6月12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要达到排查全覆盖、治理见成效;6月13日至7月5日为巩固提升阶段,要建立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7月6日至8月31日为攻坚整治阶段,所有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部治理销号,全县全部达到治理标准。

1.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对本辖区内各小区、各路段、各类建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建立《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式样见附件1),6月13日前上报至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期间,要持续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跟踪整治,于每月5日、15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将《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台账》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2.各物业服务单位、业主或者使用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对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3.新丰路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进行统计汇总,分别于每月6日、16日、26日上报至县级消防通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期间,要对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深入研究,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进行现场指导、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早整改到位。

4.县消防通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汇总上报的《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每月7日、17日、27日分别集中会商,按照治理责任分工确定各类问题和隐患的治理措施和跟踪督办单位。要确定重点社区(村居)、重点路段、重点建筑物名单,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原则上每月不少于4次),以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各类问题和隐患整改。期间,要对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杀回马枪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防止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现象,确保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要对典型消防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进行公开曝光,每月曝光不少于3条,形成强大震慑,放大治理成效。

6.县政府成立联合督查组,每月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三)效果核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1.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和隐患产生的原因,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固化专项治理成果,建立消防通道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2.县政府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新丰路街道办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报经县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全县通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措施,是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县政府成立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加强对全县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全县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调度。各有关部门、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采取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分管领导一线督办、监管人员一线执法等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6月12日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涉及任务重、环节多,必须坚持属地为主、行业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聚焦重点区域、积极行动、担当负责,搞好宣传、推动和治理等具体工作。各职责部门是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定期开展执法和督查,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集中根治和消除。大阁镇、开发区要加强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密切协作,确保中心城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开展督查、推进工作。

(四)全面整治,严格执法。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全覆盖大排查,不放过任何小区、路段和建筑物,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全部纳入《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监督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治理到位。各职责部门要坚持随机、暗访、严处,不间断地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该清理的清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查封的查封,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坚决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证生命通道畅通。

(五)广泛宣传,及时反馈。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动员部署情况;整治堆放杂物堵塞安全出口数、违规拉线接电充电起数、小区内乱停车起数、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起数、机动车道乱停车起数、清理僵尸车数量、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起数、拆除违建建筑物数、停用消防设施数等)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