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9-0032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实施方案
2019-08-16 10时31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

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实施方案

(2019-2021)

为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作,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林业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 201826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61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承人社发〔20191号)《丰宁满族自治县就业扶贫工作方案》(丰发〔20198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我县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转移就业扶贫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实现就业为目标,以完善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为抓手,以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力度、精准施策,努力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稳定性。

二、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技能就业,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2020年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率达到6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率达到80%2021年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率达到65%,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率达到85%

三、实施范围

我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至省平台的人员、经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认可自行采集录入省平台的人员,均属就业扶持对象。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基础信息

1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和村级平台工作人员切实担负摸查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的责任,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并将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就业扶贫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作用,把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责任落实到人,谁摸查、谁负责,对信息不准确的重新摸查和录入,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有更新的必须在平台中及时更新。依据录入省就业扶贫管理系统我县就业扶贫对象的数据信息作为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2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要用好就业资金、用活 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对接精准扶贫,就近就地服务群众。紧紧围绕建设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基础,不断提升就业办事效率和就业扶贫服务效能。

(二)促进就业创业

1大力加强就业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引导贫困劳 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意愿,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性,提高贫困劳动力参与率。二是加强职业介绍,摸清每个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三是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乡镇招聘、五一、中秋、国庆和春节等节假日农民工返乡之际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同时,通过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进村入户、电话、短信、QQ 群、微信群、现场咨询、发布招聘信息、印制招聘手册等形式将岗位信息让贫困家庭劳动力知晓,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深入开展劳务协作。加强劳务对接,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与北京市怀柔区、唐山市丰润区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加强工作推动,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劳务协作实现转移就业。

3鼓励介绍扶贫对象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免费介绍每成功就业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2个月以上的)给予最多不超过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是对介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成功就业的补贴每人不超过200元,介绍其他城乡劳动力成功就业每人不超过1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成果。进一步加大实施好技能培训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五免一补培训政策。通过招标选取定点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和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能享受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至少掌握1门致富技能。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好有意愿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后按获得 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培训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数,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补贴由培训单位先行垫付,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的补贴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5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 力,进一步开发生态护林员、生态管护员、保洁等公益性岗位。2019年计划在2018年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基础上,再增加4000个公益性岗位(含人社、林业、扶贫办等部门开发岗位)。2020年在上一年度再增加3000个公益性岗位,2021在增加2000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必须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其他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相关政策和经费渠道安排。

6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让农民在家门口创业、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支持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精准对接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创业者分别给予最高300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取消反担保。对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100平米以上的最多补贴5000元,100平米以下的最多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促进稳定就业

1给予岗位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本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3扶贫工厂(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由县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工厂(车间)。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凭借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给予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其他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落实县配套政策,由县财政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补贴(经营主体使用自建厂房,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补贴1000元;经营主体使用扶贫资金建设厂房,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补贴500元)。为了调动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按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天补贴10元,做为生活补贴补助补到企业,由企业以工资形式发到贫困劳动力,累计补贴三个月,用于稳定工人队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4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就业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 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考核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政府 将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 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 政策不落实、资金不到位、成效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 责令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三)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保障就业扶贫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就业扶贫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统筹相关资金,保障政策落实。

(四)加强作风建设。20192021年是我县脱贫攻坚退出及巩固提升的关键时期。要按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聚集问题抓整改,促进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进一步按要求建好工作台账,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 业失业状态等情况,依托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完善操作办法,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杜绝发生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在就业扶贫工作中被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进一步按照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的要 求,确定路线图和工作时间表,落实就业扶贫任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人社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实际制作宣传画、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各类宣传 材料,大力宣传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贫困劳动力、企业和社会各界 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