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9-0031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巩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08-20 10时37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

巩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202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工作安排,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并统筹推进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建立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定脱贫后续政策,深入推进全县安居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及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提升任务。保证我县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贫困群众具有最基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农村住房改造提升的主导作用。要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循序渐进。新建农房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建筑风貌等基本要求,危房改造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农户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统筹安排、分期推进、稳步实施。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和在群众经济负担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美观温暖的房屋。

(四)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农村救灾救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治理、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建设工作。

(五)规范建设、强化监督。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标准公开,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把农村危房改造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居民住房改造提升,到2020年彻底消除危旧农房安全隐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达到住房面积适当,分区布局合理,主要部件合格,屋面不漏雨,墙体不漏风,室内通风采光好,冬季温暖,四季宜居的美丽家园。到2021在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为提升农民居住条件和改善乡村风貌,着手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2018-2019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和非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收尾工作。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户在7月底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规范整理,资金拨付到位,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农户将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建立台账,一户一档。非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户在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规范整理,资金拨付到位,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农户将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建立台账,一户一档。以上佐证材料由乡镇收集整理,并在县乡两级存档。

(二)各乡(镇)、开发区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根据全县范围农户房屋鉴定摸排结果,逐户对新识别的危改户相关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严格按照丰发〔2019〕14号文件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立即启动改造。在8月底完成改造。

(三)对照百日攻坚反馈及自查自纠问题、脱贫办、扶贫办反馈问题及时跟进核实、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彻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改造到位。建立完整齐全的问题整改档案,佐证材料齐全,一事一档。

(四)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各类档案。一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按照承保安居办〔2018〕19号文件要求规范整理,在县乡两级分别存档。二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档案,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三落实要求及时整理并归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相关的省考指标,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应有尽有、有考即备、即要即拿。三是提供精准脱贫住房安全有保障相关资料。C、D级房屋改造完成,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没参加危改的退出户出具安全住房证明,9月底完成。

(五)键全改造监管机制。住建局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及各乡镇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完善联合认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因人员动态调整或房屋状况发生变化产生的新的危改户,应改尽改及时予解决住房不安全问题。落实2020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

(六)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和《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的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