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02/2019-00318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8-2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
巩固提升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三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重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一个不落、一个不少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县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不出现因贫辍学现象,学生资助做到应助尽助,无错免错助,实现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得起学。
二、目标任务
继续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无错免错助;继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继续跟进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加快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帮扶措施,防止因贫辍学现象的出现;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参加义务教育,2019-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保证教育扶贫后续政策原则不变、力度不减,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在教育领域取得持续有效的后续保障。
三、工作要求
巩固提升,实现稳定脱贫。一是对99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家庭子女重点巩固提升,二是对贫困户以外的边缘户、一般户的家庭子女进行巩固提升。通过对贫困户、边缘户、一般户家庭子女的教育巩固扶持,实现教育稳定脱贫。
提质增效,达到小康水平。不断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教育改革,提升农村教育服务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学生资助机制,杜绝因学返贫、因贫辍学。
四、主要内容
(一)继续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一是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原则上按每生每年500-1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二是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三是实施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四是实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对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1.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出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费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五是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对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9-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国家、省、市对教育扶贫领域无论提出什么新要求,出台什么新政策,一定坚决贯彻落实教育扶贫方针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一个不少,扶贫政策落实一项不漏。
(二)继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集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使学校提供营养餐的食堂的硬件条件符合标准,并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
(三)继续跟进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围绕教育大局和重点工作,合理规划,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优先支持新建农村学校,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跟进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新建农村学校,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学校美起来、亮起来,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四)深化帮扶措施。通过对贫困生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进行跟踪帮扶,防止因贫辍学现象的出现。
(五)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配备。将新招聘的教师优先补充到缺编的农村学校任教,经常组织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联片教研、送教下乡、城乡结对帮扶和手拉手等活动,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六)完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脱贫人口创业能力。要以就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学校和校外师资、设备、技术优势,还要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采用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学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等培养模式,加大对我县农民培训力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七)明确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参加义务教育。
防止义务教育段学生流失。1、保证6周岁一年级新生全部入学。根据各乡镇、社区适龄儿童台账,每年7月份实行入学报名登记。暑假开学第一周逐一核查是否入学,未入学的查清去向,标明入学学校;确有发育迟缓等特殊原因的,到教体局开具延缓入学手续,待7周岁办理入学。2、保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每年7月份,各初中学校根据辖区范围对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名单对接入库。暑假开学第一周对照名单逐一核查入学情况,未入学的查清去向,登记入学学校;有辍学倾向的,入户家访,跟踪包保,确保暑假开学正常入校。3、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途辍学。实施在校生动态监测,发现苗头立即家访和心理疏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消除因贫辍学的顾虑;开展学困生帮扶,辅导跟进,消除因学习困难而辍学;深化课程改革,关爱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自主成长,提高学校吸引力,消除学生厌学倾向;加强特殊教育,落实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举措,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防止劝返学生二次辍学。1、强化保障措施。为每一名劝返复学学生深入做好入学安置、心理辅导、真情关爱、跟踪学习等工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政策。2、实施关爱行动。各相关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结对帮扶,确保心理不孤单不隔阂;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有后盾有信心。3、坚持分类施教。对失学辍学时间较长、年龄大的学生,采用普职融合形式,教授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待中考后送入职业学校;对失学辍学时间较短、年龄较小的学生,先实施集中补课,待学习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编入普通班级就读;对辍学时间较短、基础不差的低年级学生,做好班级协调,编入相应班级随班就读。
2019-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阶段,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 导下,由县教体局牵头,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街 道)配合,精心谋划、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教育扶贫的经费投入,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教育发展,确保学校建设资金和贫困学生资助金等各类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为推进教育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平台。按照准确、动态的要求,加 强与扶贫部门的数据共享,建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 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建档、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保障教育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 广播、网络等载体,积极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先进事迹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激发教育扶贫信心,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