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3/2020-0291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1-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
现将2019年行政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优化净化市场环境。
1. 持续推进“三深化三提升”等“放管服”政策。一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二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推行“办事一次成”。 检查“僵尸企业”72户,吊销企业营业执照42户,办理注销19户,履行年报手续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户。
2. 组织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大型活动5次,放心消费进景区创建活动1次。加大对各加油站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共抽检柴油59批次、汽油39批次,实现全覆盖。严肃处理了三部委交办的不合格油品案,处罚没收入22.48万元。 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0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0个,检查“保健”类店铺7个。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1起,罚款6.5万元。
3. 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5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件,罚没金额11.09万元。打击预付卡消费等侵权行为,检查预付卡主体16家,约谈商家4户,签订承诺书16份。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规范市场主体合同签订行为,检查重点行业12户,约谈1户,查处霸王条款案件2起,罚款0.25万元。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1000余份,和20余家宾馆、饭店、酒店等公共场所签订了禁止传销承诺书,对举报3起有传销苗头的活动及时查处。
(二)坚守四类安全底线不懈怠。
1. 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4家,特种设备1292台件,事故率为0,排查出安全隐患135条,整改135条,立案9起,罚款15万元。检验特种设备1019台件。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9次,立案9起,罚没收入15万元。参加培训人员209人次,开展安全宣传工作2次。
2. 全面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次,药品连锁总部1家次,药品零售企业235家次,药品使用单位325家次(其中疫苗接种单位34家次),处罚82家,罚没金额13.35万元。撤销4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共完成抽样任务28批次,案件抽样2批次。抽样单位涉及医疗机构20家,零售药店5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目前为止收到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28份,检验合格率100%。共接到药品投诉举报案件8起,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案件1起,已全部处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254例(严重数量26例、新的数量115例),报告数达635份/百万人口,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占比达到10.2%,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占比达到55.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61例,报告数达152份/百万人口。
3. 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全程监管。生产环节: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两节检查、包装饮用水、植物蛋白饮料专项检查、粉丝粉条等专项行动。丰宁黄旗皇种植有限公司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取得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流通环节:开展农村地区“山寨”食品等清查整治行动。开展3.15晚会曝光涉事辣条专项整治行动,下架涉事辣条133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风险监测工作,全年食品抽检807个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罚款30万元,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240个批次,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33%,罚款5万元。食品流通环节全县共有食品经营者2368户,新办480户。共出动执法人员293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037户次,责令整改349户,立案43件,已结案43件,罚没款23.5851万元。餐饮环节:对火锅店、麻辣烫等涮食类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8份,现场检查笔录11份。
4. 紧盯日常消费领域。2019年共计抽检流通领域商品146批次,不合格商品18批次,立案13起结案13起, 5起案件正在处理中。68批次商品正在检测中。全年共立案21起,结案21起,罚款人民币共计13.63万元。对3家获证企业监督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对普通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检查85家,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对全县25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28批次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合格25批次,不合格3批次,对3家不合格企业行政处罚。开展认证乱象整治行动,检查强制认证获证企业5家,检查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23家,通报认证机构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张,检查质量体系认证获证企业13家。对县内获证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暂停整改机构两家,罚款四万元。
5.投诉举报全年受理416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99%,超时反馈率0,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三)持续用力抓好各项牵头工作。
1. 抓好上级对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工作。跨部门抽查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次,10部门30名执法人员参与,抽查市场主体71户,涉及酒店、宾馆、投资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超市等4个行业。开展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8次,76名执法人员参与,抽查市场主体617户(其中:企业271户、个体工商户346户)。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全年净增市场主体2201家。主体年报:应报户数21394,已报17885户,综合年报公示率达到83.6%。其中:企业应报户数5341户,已报4638户,年报公示率为86.84%。
2. 抓好上级对我县“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共惠及市场主体2784户,办理涉及4种改革事项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数量2784件,其中:告知承诺285件、优化准入服务2499件。
(四)积极履职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1. 开展京北第一草原旅游景区专项整治行动。总计检查户数609户,下达责改份数125份,立案2起,罚款4000元。
2.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签订约谈承诺书60余份,梳理甄别县扫黑办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2条,已排除。
3. 组织召开生猪产品经营单位集中约谈会,对本县19家生猪产品批发单位、4家大型超市和1家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共检查学校食堂20所。
(五)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专项整治。共检查经营户314户次,其中保健品食品经营户212户次,覆盖率达100%;化妆品经营户102户次。办结案件31件,罚没款合计6万余元。
2.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创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个,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4个。
3.开展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70余家次及眼镜店1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45家次。医疗器械简易程序13件 ,罚款1.3万元。一般程序立案4件,罚款8万元。
4. 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共进行行政约谈35次,行政指导40次,查处涉及市场优化秩序的违法案件11起,罚款14万余元。开展“山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山寨”食品案件13件,打掉售假窝点1个,罚没14.34万元。
5. 开展护童护农专项行动。抽查儿童和学生用品1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检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85家次,共立案5起。化肥抽检76批次,不合格3个。查处问题化肥案件7起,查扣不合格化肥249袋,结案7起,罚没款11.527万元。
二、亮点工作。
牵头落实县域散煤管控、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9年县域共完成散煤抽检57个批次,抽检覆盖率100%。目前散煤实际经营户全部取消。共查处运输、销售散煤违法行为89起,立案49起,结案49起,罚没收入63万余元,其中法院执行案件一起,罚没收入1.292万元。查扣散煤878.28吨,按程序移交发改局878.28吨,变价罚没收入15万余元。没收散煤数量高居全省首位,占全市总量的一半,为确保全县大气质量持续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严肃认真地做好型煤、炉具及成品油质量监管。批批抽检散煤69个批次、炉具16批次,全部合格,确保了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