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75/2020-0177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天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10-2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办公室、所(站):
为落实省、市、县委“三深化三提升工作”要求,确保县委巡察专项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重新制定《天桥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全体干部遵照执行。
二0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天桥镇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坚持以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营商环境。加强全镇机关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2.学习的方法本着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以自学为主,集中组织学习为辅。
3.集中学习每月组织2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五下午,地点定在会议室。学习内容由组宣部长牵头,按年初学习计划进行。
4.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30小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2万字,一般干部不少于1.5万字。组织室定期调阅笔记,检查学习效果。班子成员全年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文章1篇,学习心得体会1篇,所站长撰写1篇。
5.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日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学习出勤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凡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未请假的,全年累计3次以上,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采取班子成员带头全镇干部轮流讲课和外请教师的方法授课,并根据工作和形势需要适时邀请相关县直业务部门进行授课。
7.干部网络学习依据组织部要求学时认真学习,确保学习效果和进度。
二、会议制度
1.召开的会议包括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领导班子会、镇长办公会、机关全体干部会和有关专项会议。
2.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班子会由党委书记召集或书记委托镇长、副书记召集,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其它会议的召开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决定。
3.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产业项目等重要工作。镇长办公会定期研究产业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宅基地审批等政府日常性工作。
4.会前沟通制度。会前会议召集人要根据情况主动与分管领导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初步方案,分管领导也应主动与召集人汇报情况,提出相关议题的建议,供召集人参考。
5. 党委决策性会议。原则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组宣部长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表决情况,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导反馈,同时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后两天内下发会议纪要。对于工作部署性会议下发党委工作提示单。、
6、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召集人应按多数人意见决策。
7、严格会议制度,参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更不能将会议的不同意见和分歧向外透露。
8、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班子成员应坚决服从,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坚决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发生。
9、各分管领导需要召开会议的,需要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所站自行通知安排。
10.会议考勤制度。严格遵守丰宁县委会风“八不准”,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由党政办或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不能准时参会者,要向相关领导请假,未请假不按时到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纪律制度
1.作息时间按上级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领导交办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反馈,如不能按时完成必须提前向交办领导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3.要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当好领导参谋。提高工作效率,全体干部保持24小时开机,严禁贻误工作。
4.来人来客主动打招呼,热情接待,及时答复办理或引导介绍给分管领导,因工作贻误或失职造成影响的,取消年度内评先评优资格。
5.严禁在工作时间开展网购、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在办公室聚众聊天、吃东西。一经发现,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
6.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或接受服务对象吃请。
7.严禁参与赌博或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及值班期间饮酒。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九项工作制度”,对不认真执行的,一经发现由组织纪检部门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交上级部门处理。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依据有关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政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管好一切收支。收入一律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合法收据(罚款使用合法罚没收据)。收费项目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否则按乱收费处理。各所站一律不准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机关各项经费收支按年初预算安排,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所按原始凭证及时结账,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跨月、跨年入账。财务人员必须严把原始凭证审查和资金支付关,不得经办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等各类违规支出。
3.严格审批制度。一次性支出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由财政所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审查,再经分管领导核查,镇长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核销。一次性支出在20000元以上大额专项资金的审批,申报所站或分管领导需就申报事项形成专项议题,在财政所审查,分管领导核查,镇长同意后,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分管财务领导按程序进行审批报销。
4.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公出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差旅费用两周内报销。报销标准严格执行丰财〔2014〕222号《丰宁满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按要求事先填写《公出审批单》的,不予核销差旅费用。公出以实际公事天数为准。
5.各所站确需配备相关办公用品或制作宣传展板、组织活动等支出时,由各所站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镇长审批备案,由财政所到指定地点进行采购制作,费用由财政所统一结算。对未经审批,私自购买支出的,不予核销。
6.党政办、财政所共同登统机关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使用单位或部门要明确具体保管人员。对于不能使用的或确已丧失效能的物品,依据财政相关规定作报废处理。丢失物品、主观破坏办公设施的由保管人照价赔偿。各所站长对本办公室的公共财物进行管理,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得将本办公室财物外借。
7.财政收支实行日清月结,每季向书记、镇长和主管财务领导提供财务报表及经费使用情况,并将财务收支情况按一定形式公开。
8.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不符合法规政策以及不符合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支出。
9.其它财务支出参照《天桥镇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五、值班工作制度
1、镇内实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由主要领导带班,其他干部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八点至次日上班前和双休日。
2、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工作日晚间必须有1名领导带班(党委书记、镇长)和不少于3名正式干部驻机关值班(在防火、防汛以及重大敏感期,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3、工作日期间除参加县以上会议外,党委书记和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岗(确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按规定程序请假)。
4、镇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时刻坚守岗位,做好电话接听,遇有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上报并予以处理。坚决落实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5、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时间,按时上岗,记好值班日志,认真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事情,并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信访维稳工作。
6、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找人替班,并报值班领导批准。半年内因为个人原因,找他人替班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不得列入全县目标奖励的优秀和良好档次。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
六、入村下乡工作制度
1、镇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增强服务意识,把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服务群众。要落实领导及干部包村制度,在入村下乡期间,要根据每个村的不同情况,切实为基层、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2.实行镇干部“三员”(党建指导员、脱贫攻坚战斗员、信访稳定调解员)包村,督导各村工作落实情况,每名干部都要记好干部下乡日志,把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下乡重点工和、入村入户走访情况随时进行记录,并填入相应手册当中,月底进行总结,季末进行分析。
3.每名镇干部下乡工作落实情况于每季末报党政办公室,一并存入档案,年终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随时化解,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以便妥善处理,在入村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禁止从事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5.每名领导干部每月下乡不得少于15天,一般干部不得少于10天,下乡期间不得接受宴请加重村级负担,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请分管领导请示。
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上下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遵守,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度,干部上下午各一次不得代签,由纪委书记牵头,办公室和监察员共同负责。
2、一般干部公出的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无论事假、公出、下乡、调休)不到办公室备案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干部考勤情况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后交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签字后在镇内进行公示,由党政综合办存档,按月发放下乡伙食补贴,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二)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请假
(1)审批权限:各委办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批同意,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书记或镇长签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由书记或镇长签批,报办公室备案。
(2)病假: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出示的诊断书,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产婚假审批及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应及时到岗销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及时续假。如未经批准或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
4、办公室要按照“开门办公”的要求,在门口设立门牌,随时显示在岗状态及联系方式,接受监督检查。
5、年终对请销假进行汇总,作为干部年终兑现精神文明奖和考核目标奖的重要依据。
(三)调休和年休假制度。办公室记录干部加班的情况,统计在册,干部视工作情况,可以向分管领导申请调休,所站人员不得同时调休,一次调休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对于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办理。
党政办每年3月底前制定出本单位年休假计划,经党委会议讨论批准。干部按照单位年休假计划进行休假,休假时应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对于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年休假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办理。
八、来客接待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接待标准,来客招待原则上一律在镇机关食堂就餐,如无法安排的,按相应标准在镇内安排就餐,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
2.在伙房之外安排的来客接待,由接待人员填写来客接待审批单,明确工作事由、来客人数、接待标准,由镇长审批后,一月内必须核销。
3.午间和工作日接待不准饮酒。
4.实行对口接待,经请示报批后由后勤管理员负责具体安排,严禁一客多陪。
九、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用车管理:冀HCN021属公务用车,用于下乡应急通讯使用车辆,不得外出,使用前必须由副书记审批,并上办公室填报公车下乡运行系统。防火、禁牧、防汛、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时期为满足工作需要租赁社会车辆。
因工作下乡用车由党政办负责安排,请示分管领导后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办公室备案并报副书记审批,副书记不在由镇长审批。用车后填写车费金额,交由司机保管做为年终结算凭证。所有外出用车(出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镇内所有车辆在下班时间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保证车辆的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如有违反纪律情况,严肃处理,出现责任事故,后果自行承担。
2.油料费管理:公务车辆实行里程表控制,由财政所对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登记,按季核对加油记录与行驶里程,油料费与行驶里程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3.车辆维护与维修:驾驶员应力所能及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对确需维修及更换零件的,报请镇长审批同意后维修。
4.出差费用。驾驶员县外出差费用实行一事一单,一事一签,出差回来后3日内结清。
十、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委、政府公章分别由组宣部长、党政办主任保存管理,各村公章由各村一般由本村会计保管。公章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2.公章使用审批制度。每次使用党委、政府公章,必须经书记、镇长或分管领导亲自签批,并登记在册。其他所站、村级公章涉及日常一般事务由所站负责人、村书记和主任共同签批,重要事项经镇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没有签批登记出现盖章的,视情节由公章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员对盖章事项必须严格审定,不得随意盖章,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填写公章使用制式登记簿,记录用章人、用章日期、用章事由、批准人等情况,以便查阅。
4.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带公章时,必须请示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带走。公章管理人员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用章时间,用完后及时上交,领用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公章使用一般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加盖,不明事项、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必须经书记或镇长签字批准后加盖。
6.不得私自出具空白证明、介绍信。
十一、文件打印制度
1.凡是镇内所有文件、材料原则一律在机关内打印。
2.本着节约的原则,除特殊要求外,尽量采用双面打印。
3.党政办负责机关所有文件材料的打印,所需耗材由办公室统一提出,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
4.特殊情况确需到外打印时,需请示镇长同意后,到镇内或县城指定地点打印,未经批准的,费用自负。
十二、信息调研、宣传制度
1.组宣部长是信息宣传的主管领导,组宣干事、党政办一般干部为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完成丰宁门户网的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向丰宁快报、政府信息、组工信息、纪检监察、安全生产信息等专刊报送信息。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报刊征订和各类信息、报纸、网宣及舆情监测工作任务。
2.每村要明确一名干部,作为专职信息宣传员,对于村内弘扬正能量、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村内好人好事等进行信息上报,组织室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修改、整理,选取可用的进行编辑。
3.鼓励全体干部提高写作能力,信息宣传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经组宣部长审核后,对在县级及以上报刊、网络、专刊发表的稿件,完成较好的个人,提出表扬,在年终考核中,做为评优的依据之一。
十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以下简称“发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2.党委、政府和党政办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分别由书记、主任负责签发,未经审签严禁发文。
3.发文由主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后,送党政办统一编号、登记、打印。原稿及二份正式文件交党政办存档,并由办文部门负责将文件材料及时分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4.文件编发程序:草拟文件——主管领导审核——打印文件——领导签发——综合办公室登记、编号——承办部门校对——文件印制——盖章——发送。
5.需上报的公文要专报专送,讲究实效,不得拖拉和延迟,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党政办应加强公文收发、登记、传阅、借阅、存档、退卷等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及时登记分类。来文的签转,原则上由主管办公室领导审阅后,再根据来文要求签批给党委书记、镇长。再由书记、镇长按分工签转到各分管领导阅处。对于紧急公文,应分别及时报送或电话告之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传阅文件原则上在二天内结束,因文件收发、传阅不及时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党政办应做好各类信息的采编、处理、传递和报送工作,重要工作报告及上报材料须经主要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审阅后呈报,严禁擅自上报。
8.各部门在办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机要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不失密、不泄密或丢失文件。
9.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归档文件的收集、分类、编目、编号、立卷、装订等工作,确保应归档材料统一归档,进入专柜。
十四、保密制度
1.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打印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设备。
2.各分管领导是本领域秘密文件的负责人,凡属保密件(如“三密”文件、谈话记录、信访文件等)应及时收藏、保管好,任何人不得摘抄和复制“三密”文件资料。
3.各类纸质文件作废后需作粉碎处理。
4.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岗位责任。
十五、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一律按牌上岗,着装要整洁大方。
2.服务要热情周到,“问有答声、走有送语”。
3.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快捷,高效。手续不全的要详细告知,并预约时间,必须在工作流程规定时间内限时办结。
4.工作时间不得在服务大厅内吸烟,吃零食,高声喧哗,不得玩游戏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提前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6.工作人员要多岗位熟悉工作,遇有空岗要及时补位替岗,解决群众办理事宜。
十六、卫生管理制度
1.各办公场所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地板、整理桌面,保持室内整洁。
2.每月各所站、宿舍进行一次大扫除。
3.下班前,做到窗关、灯熄、电停、门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党政办负责管理保洁人员做好办公场所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达到干净整洁。
5.各所站、宿舍要制定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责任到人。保持机关和宿舍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公益活动,树立健康文明、活泼向上的机关形象。
十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网格任务。
2.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一次分管人员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做好记录。
3.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团结,提高工作效率。
4.坚持原则,秉公办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
5.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树立良好公仆形象,要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举止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脸好看、事不办”现象。
6.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不接受有碍公务的邀请和馈赠,不吃拿卡要。
严肃会议会风“八不准”制度
1、不准无故缺席,派人替会;
2、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
3、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
4、不准精神懈怠,闭目养神;
5、不准接打手机,浏览微信;
6、不准随意进出,场外逗留;
7、不准随意乱坐,空缺座位;
8、不准酒后参会,仪态不端。
违反上述规定、作风散漫的干部,由镇纪委给予通报批评,录像曝光;情节较重的,责令书面检查;造成失职渎职、失泄密等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