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4/2020-0183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草原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10-3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居民身份证核发
一、适用范围
居民身份证核发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第十二条;
三、实施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夏 季)下午:14:30-17:00
(冬 季)下午: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1.居民户口本。
八、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
九、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特别程序及时限
无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2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2003 ]2322 号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电话咨询:0314-8489032
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草原乡办公室
电话监督投诉:0314-8489005
网上监督投诉:无